债务问题律师一般都选择风险代理吗

154人浏览 2025-09-17 03:26:04

7个回答

  • Daybreak。
    Day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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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代理和一般代理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一般代理在案件范围上无特殊限制,而风险代理有部分类型的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2、风险代理所涉案件通常风险较大,往往和一般代理相比更为疑难复杂,可能存在败诉以及执行难度大等特点;而一般代理则包含普通案件。

    3、风险代理下委托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费用较高;而一般代理费用相对较低。

    4、风险代理下,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度较大,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较大;一般代理下律师的处分权限相对较小。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高逸
    高逸

    债务问题律师在选择案件代理方式时,并不一定都选择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客户败诉或无法获得赔偿,律师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相反,如果客户成功获得赔偿,律师将会获得相应的费用。

    律师在选择代理方式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客户的财务状况、案件的赔偿金额以及律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有些债务问题可能涉及较小的金额,而且胜诉的几率较高,因此律师可能会选择按小时计费或其他固定费用方式代理。这样律师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时间进行收费,而不需要承担风险代理可能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涉及较高金额或风险较大的债务问题,律师可能更倾向于选择风险代理。这是因为债务问题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争议,客户胜诉的几率较难预测。通过选择风险代理,律师可以为客户承担部分风险,鼓励客户继续进行诉讼,并在成功获得赔偿时获得相应的回报。

    债务问题律师在选择代理方式时并不一定都选择风险代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利益考虑做出决策。

  • 爱华
    爱华

    债务问题律师在处理债务纠纷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风险代理作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不收取固定的律师费用,而是依靠取得胜诉或达成和解后获得的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用。

    选择风险代理的律师通常会首先对案件进行评估,确定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和所涉及的债务金额。如果律师认为案件存在较大的胜诉机会,并且所涉及的债务金额较高,他们可能会选择风险代理来提供服务。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励律师全力以赴争取更好的结果。

    并非所有的债务问题律师都会选择风险代理。有些律师可能更倾向于收取固定的律师费用,而不愿意冒风险依赖案件的结果来确定收费。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存在一定的疑虑,或者案件涉及的债务金额相对较低,风险代理的回报不足以吸引他们选择这种方式。

    选择风险代理与否取决于律师对案件的评估、胜诉可能性的判断以及所涉及的债务金额。对于有较高胜诉机会或涉及较大债务金额的案件,律师可能更倾向于选择风险代理,以期在成功解决纠纷后获得更高的收益。

  • 我们没有明天
    我们没有明天

    法律分析:一、其优点有:

    1、风险代理能够提升律师的责任意识;

    2、实行风险代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律师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降低代理门槛。

    如果风险代理不推广开来,代理的高门槛必将使很大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徘徊在律师事务所门外,使得许多案件因为没有律师的参与而在公正度上多少打上个问号,同时也因为在许多案件中,因为少了律师的身影,使得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不能最大限度地展开。律师介入案件的过程其实也是个普法过程。

    二、但弊端也显而易见:

    1、法律服务不同于一般市场经营活动,不能简单的用是否打赢官司去衡量一个律师水平的高低。

    如果委托人仅以胜败论英雄,律师以能否打赢作为双方接案的先决条件,那等于暗示律师只接胜诉把握大的,而疑难案件则无人去接。这势必造成了另一种不公平。律师的执业道德要求:所有当事人均应当平等地获得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2、片面追求胜诉,极易歪曲律师代理的作用。

    胜诉和败诉,赢和输,其实质都是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法分配,是辩证的、相反相成的关系。赢的另一半即是输,胜诉的另一半即是败诉。司法公正的真实含义应是:让应当获得胜诉的当事人胜诉,让不应当获得胜诉的当事人败诉。律师不能只代理获得胜诉一方的当事人,而使事实、证据和理由处于劣势的一方得不到律师服务,得不到法律帮助,这样无疑会背离律师的职业道德。在这方面,律师与医生又有所不同:医生处理的是自然现象,医生治好一个病人,将一个病人从死神手中夺回来,这决不会妨碍、侵犯其他人的利益;而律师要处理的是社会现象,是社会关系。所谓社会关系,从法律角度讲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本来不应当获得胜诉的当事人搞到胜诉了,那就意味着另一方本应获得胜诉的人被搞成败诉,其客观效果必然会妨碍司法公正。

    风险代理并不适合于所有案件,应该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采取风险代理,使诉讼结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阿曦呀?
    阿曦呀?

    一般情况是这样的,风险代理的律师更需要赢得官司,甚至执行回款。

    我们都知道律师代理案件,可以分为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一般代理指按照各地律协颁布的收费标准,按照标的计算律师费,然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委托人支付律师费,而这笔律师费和案件的输赢并不挂钩。

    风险代理又分为全风险和半风险,半风险是指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这些法院收取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并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的多少或者比例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或者执行回款的结果计算。而全风险代理则是前面所说的官费也由律师承担,这样律师就需要先垫上所有费用。但全风险代理的律师费最后收取的比例比较高,一般不会低于30%,甚至可以到50%。

    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一般当事人都是死马当活马医,反正风险全都是律师承担,能捞回一点算一点吧。风险代理的案件,律师前期是没有收入的,只有案件胜诉,甚至执行回款项后,才能按照和委托人的约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律师费,律师肯定要全力以赴,否则可能半年、一年的时间就白干了。我知道一名律师,全风险代理一起标的几千万的案件,提成比例是50%,但现在一年过去了,律师已经垫进去了200万元了,还没有一个好的结果,你说律师压力能不大吗?

    我也以半风险的方式代理过多起案件,有的有结果,有的就是白干了,耽误了时间,所以律师风险代理案件,不但要研究案件,还要考虑执行的可能性。

  • 苞谷
    苞谷

    1、民间借贷请律师追债做风险代理是要约定风险代理的期限、代理费用的数额等问题。2、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不预先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3、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适用风险代理。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4、风险代理又可分为全部风险代理和部分风险代理。(1)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代理人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2)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代理人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代理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5、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自由选择风险代理。

  • 孜然口味虾
    孜然口味虾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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