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假期间能请律师吗

179人浏览 2025-09-17 1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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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销中
    注销中
    最佳回答

    工伤休假属于工伤医疗期,公司要求在其期间内上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现根据相关条例,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最长不超过过二十四个月。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LOVEACTUALLY
    LOVEACTUALLY

    根据中国的法律,工伤休假期间是可以请律师的。工伤休假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工人受伤或患病,需要治疗和恢复的情况下,由劳动者休假,并由雇主支付工资的一种特殊休假制度。在工伤休假期间,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要求选择请律师来处理与工伤相关的法律问题。

    请律师的目的可能是为了维护工伤劳动者的权益,如申请工伤认定、争取工伤赔偿、保障医疗权益等。律师可以帮助劳动者了解和维护自己在工伤事件中的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协助劳动者与雇主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对应的补偿。

    在请律师之前,劳动者可以先向工会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咨询和寻求帮助。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监督和协调解决工伤问题。但有些劳动者可能选择请律师来处理其工伤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伤休假期间享有一定的休息和治疗权益,但请律师不会影响这些权益。但是请律师需要付费,并且劳动者需要自行承担律师费用。在请律师之前,劳动者需要权衡利弊,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出决策。

  • 西宁
    西宁

    在工伤休假期间,您可以请律师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工伤休假是因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受到职业病影响而导致的伤害,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雇员享有工伤休假的权利。在这段时间内,您有权利寻求法律援助,包括咨询律师关于您的权益、职业伤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

    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保护您的权益,提供法律意见和策略,帮助您处理与工伤有关的法律事宜。他们可以代表您与保险公司、雇主或相关机构进行交涉,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果需要起诉或进行法律程序,律师也可以为您提供法律代理。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获得医院或劳动监察部门的证明文件,以便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找到有经验的劳动法律师对于处理工伤休假期间的相关事务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伤休假期间,您是可以请律师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请记得选择一个专业、经验丰富的劳动法律师,以便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 行走的太阳
    行走的太阳

    法律分析:

    需要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提出工伤的,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如果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部门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及时补交相关材料。工伤期间是可以请假回家的,按照劳动法要求,只要具备2个条件,一是被单位确定为工伤,二是期间只要医院出具了病休假证明,具备这2点那么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衍生问题:

    工伤鉴定要律师帮助吗?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证据齐全的,可以不请律师。但如果是日后索赔、又不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有条件的话应当请律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定为工伤。

  • Eileen喵喵
    Eileen喵喵

    1、上班时间受伤,必须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者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申请工伤假。否则只能按照病假处理。2、工伤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与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是阿涵啊
    是阿涵啊

    申请劳动仲裁不算打官司,如果自己懂这方面的知识可以不用请律师。劳动仲裁是确认劳动关系等涉及劳动合同的行政前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三十五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七条 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 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笑多缘
    笑多缘

    劳动仲裁可以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最好请律师,因为写仲裁申请书,法庭辩论等环节需要专业知识的可以由律师搞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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