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开庭律师怎么去看证据
154人浏览
2025-09-17 07:19:13
共7个回答
相关推荐
更多-
律师怎么找工伤业务的人 7个回答
-
工伤找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7个回答
-
工伤请律师花了3万怎么办 7个回答
-
工伤申请可以请律师申请吗 7个回答
-
工伤找律师费用高吗 7个回答
-
工伤案可以请律师去调解吗 7个回答
最新问答
更多-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分哪些阶段
2025-09-176个回答
-
刑事案件律师看了案卷可以和家属说情况吗
2025-09-176个回答
-
律师能在私企任职吗
2025-09-172个回答
-
律师事务所证书怎么办理
2025-09-172个回答
-
律师执业初期拓展业务的几点方法
2025-09-172个回答
-
第三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2025-09-172个回答
-
当律师需要司法考试吗
2025-09-172个回答
-
债务纠纷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2025-09-172个回答
法律分析:1,律师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案件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甚至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来收取,一般来说当地律协是会有一个标准的。
2,律师收费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付费,即委托前就谈好固定价格,并支付,第二种是风险代理,即按照胜诉的程度来支付标的额的比例。第一种来说适用案件相对简单的案件,这个固定的比例会比较低,百分之几,第二种的话就会比较高,因为律师是在承担风险,甚至可能达到30%。
3,具体的费用确定,要看去跟律师谈的。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作为工伤案件的开庭律师,要看证据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审阅庭审通知书:在庭审通知书中会有庭审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律师需要仔细阅读通知书,了解相关信息。
2. 调取案卷资料:律师需联系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案卷资料存放的地点。通常情况下,案卷资料存放在法院的档案馆中。律师可以向工作人员提供案件相关信息,以便更快地找到和调取案卷资料。
3. 阅读案卷资料:律师在阅读案卷资料时,应重点关注与工伤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能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医院病历、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记录、工资单、证人证言等。律师需要仔细研究这些证据,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和相关证据支持的法律依据。
4. 准备辩论材料:根据案卷资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律师需要准备辩论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律师的辩护词、辩护材料和辩护策略。律师需要通过准备充分的辩论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护策略。
5. 准备开庭陈述:开庭前,律师需要准备开庭陈述。开庭陈述是律师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陈述和解释。律师需要根据案卷资料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和阐述。
6. 出庭参加开庭:律师在开庭当天按时到达法院,并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律师可以向法官申请出示证据,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和辩护。
作为工伤案件的开庭律师,需要通过审阅庭审通知书、调取和阅读案卷资料,准备辩论材料和开庭陈述,并在法庭上积极参与辩护,以便更好地了解证据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作为工伤开庭的律师,您需要进行以下步骤来查看证据:
1. 准备案卷材料:在开庭前,您应该与法院联系,确认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去法院查看工伤案件的相关文件和证据。通常,您需要提供您的律师执业证明、代理诉讼授权书等文件。
2. 前往法院: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您需要前往法院。一般而言,工伤案件的证据保存在法院的档案室。您可能需要向法院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以确认您的身份和代理权。
3. 档案核查:一旦进入档案室,您可以向法院工作人员说明您需要查看哪些证据。工伤案件的证据可能包括医疗记录、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您可以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为您提供这些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 证据复制或记录:在查看证据时,您可以要求复制或记录这些证据,以备将来使用。通常,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复制证据。在复制证据时,您需要确保保持证据的原始状态,并遵守法院的规定。
5. 分析和准备:回到办公室后,您需要仔细分析查看的证据,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的准备工作。这可能包括整理证据、联系证人、调查相关背景信息等。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在具体操作时,您可能需要与相关法院和法官进行沟通和确认。
工伤找律师要注意:
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
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经过与律师协商沟通,确定委托律师以后,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当事人保管。已经办理过工伤认定的,仍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未经工伤认定的,已经超过时效,不能再去做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天内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超过一年的则不能申请了。但是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理由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可以进行司法鉴定,要求单位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工伤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拓展,关于工伤保险的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2010年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保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知道你现在想拿走材料干什么。既然你委托了律师,你就应该相信他,他有的职业道德,会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案件了结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你当然可以要回去,而且律师都会给你的。至于复印件,律师他也必须要留存一份存档。
法律主观: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3.经过与律师协商沟通,确定委托律师以后,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当事人保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三条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也就是说,出了事故最有效有力的办法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走法律程序,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安全和保障,如果光凭证人一面之词是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答案是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