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原件在律师手里吗

52人浏览 2025-09-17 15:13:40

7个回答

  • 乖乖
    乖乖
    最佳回答

    如果出院,这些材料要办齐的:1,出院记录2,诊断证明书(休息证明)3,总发票4,用药凊单5,片子嗯,3,4项原件用人单位要拿走,自己拍个照保存或复印,1,2,5原件自己保存好,《出院记录》到时候发律师看,评估伤残情况

  • 佰柠
    佰柠

    认定工伤原件通常是由申请人自己持有,可以提交给雇主或保险机构进行认定工伤的申请。如果申请人请了律师来处理工伤认定相关的事务,律师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认定工伤原件作为证据。在此情况下,认定工伤原件可能会先交由律师保管,用于律师为申请人进行工伤认定的相关工作。律师只是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而非实际的持有人。认定工伤原件应该归还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 招募空间站站长
    招募空间站站长

    认定工伤原件通常是由劳动者或事故受害者提供给律师的。在处理工伤案件时,律师可能需要查看这些原件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以及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据。这些原件通常包括医疗证明、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相关证人证言等。

    律师负责保管这些认定工伤原件,并根据需要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律师还可能使用这些原件进行法律分析和辩护,以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律师手里,这些认定工伤原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律师有责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这些原件的安全和保密。

  • 好运来
    好运来

    如果赔偿的裁决下来后,对方主动执行的,金钱就是您和对方签收,如果授权委托书上有特别授权律师收款,原则上是可以收的,但实际操作中,对方为了更稳妥一般也会让您本人亲自签收的;

    如果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您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及确认款项打到该账户,法院在收到钱后,会安排将款项转至该账户;

    其实律师的素质还是不用太担心的,如果真的是律师收了,你也可以拿着收据去起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前往律协投诉,所以不用太担心。

  • 西宁
    西宁

    你好,工伤索赔,如果你请律师的话,这个律师接受你的委托申请及全权负责关于案子的一切事项,那么这个工伤索赔的事项就不需要受害方办理了。全部由律师负责办理。

    因为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凤凰聂秋
    凤凰聂秋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也就是说,出了事故最有效有力的办法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走法律程序,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安全和保障,如果光凭证人一面之词是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答案是不需要。

  • 荔枝
    荔枝

    如果工伤者请的律师领走了工伤者的劳动力能力鉴定报告单,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1. 与律师联系:您可以联系律师,询问其为何拿走了鉴定报告单,并要求其归还报告单给您。2. 向鉴定机构咨询:如果您无法与律师取得联系,或者律师拒绝归还鉴定报告单,您可以向劳动力能力鉴定机构咨询,询问该报告单的复制或重新开具的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3. 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如果您认为律师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您可以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相关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如果您的劳动力能力鉴定报告单被律师拿走,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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