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要请律师吗

164人浏览 2025-09-17 02:51:56

7个回答

  • 颜曦
    颜曦
    最佳回答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只要自己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就可以了,其中有一般的程序,一旦鉴定出结果,就会按照标准赔偿。但也是可以请律师帮忙的,这是当事人的委托自由,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律师费用。 我们在工作可能因某些原因发生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按照规定是可以得到工伤补偿的,但前提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证明伤害的程度有多大。有些不太懂相关规定的人怕获不得足够的补偿,在考虑是否要委托律师帮忙,那么下面我们谈谈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一、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1、工伤认定不需要请律师的,自已准备资料申请就可以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如果工伤认定请律师,律师费怎么收取

    正常情况下,每一例伤案件收取律师费用至元,部分律师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还会按照案件标的提取13-18%的佣金。

    在现实生活中, 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议或是诉讼来进行了断,但工伤却极为特殊,由于《工伤保险条例》 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工伤标准十分明确,赔偿金额是法定的!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那赔偿金额是法定的,这个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或是自己去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百分百胜算。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劳资纠纷及工伤赔偿案件,都有个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先行仲裁,对裁定不复的法院才会受理,而此过程是免费的,赔偿金额不会随着律师的介入而有所改变。

    三、关于工伤的一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只要自己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就可以了,其中有一般的程序,一旦鉴定出结果,就会按照标准赔偿。但也是可以请律师帮忙的,这是当事人的委托自由,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律师费用。

  • 梅花
    梅花

    工伤认定书是否需要请律师参与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1. 事故复杂性:如果工伤事故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方责任或存在争议,那么请律师可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您理清案件的各个方面,并为您的权益辩护。

    2. 权益保护:工伤认定书对于您的工伤赔偿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认为认定书中的工伤程度、赔偿金额或其他条款存在问题,您可以请律师协助您分析和评估,并代表您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和争议解决。

    3. 法律程序:工伤认定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律师可以协助您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并确保您的工伤认定程序合法、公正进行。

    4. 专业知识:工伤赔偿领域是一项专门的法律领域,需要涉及相关法律知识和经验。如果您对相关法律不熟悉或缺乏法律背景,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工伤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

    律师服务可能会涉及一定费用,您需要与律师协商并确定费用事宜。如果您选择请律师,建议选择具有相关工伤赔偿经验的专业律师。

  • 盼盼的盼
    盼盼的盼

    工伤认定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工伤案件进行认定后发放给受伤职工的一份证明文件。在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如果需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索赔,一般来说律师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供帮助:

    1.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必备材料之一。律师可以帮助劳动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申请程序,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2. 争议处理:有时候,受伤职工和雇主、保险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对工伤认定的争议。律师可以帮助劳动者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协调双方沟通,追求公正的工伤认定结果。如果需要,律师还可以代表劳动者参与争议解决程序,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3. 索赔诉讼:如果劳动者认为工伤认定结论存在错误或不公正,律师可以协助劳动者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提起索赔诉讼,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需要请律师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遇到工伤认定争议无法解决,或者需要提起索赔诉讼等情况,可以考虑请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但对于一些简单明了的工伤认定案件,劳动者也可以自行申请相关待遇。

  • 瑞士村上
    瑞士村上

    不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按劳鉴委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 百分百快乐女孩
    百分百快乐女孩

    律师代为申请伤情鉴定是可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是可以由本人或者代理人来申请的,但对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伤残结果来进行认定。一、律师代为申请伤情鉴定可以吗?

    律师代为申请伤情鉴定是可以的,工伤认定、鉴定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关工伤的申请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工伤认定,也可以由代理律师来进行处理,但具体的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由本人亲自到司法鉴定部门办理。

  • 台风预警
    台风预警

    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是可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是可以由本人或者代理人来申请的,但对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伤残结果来进行认定。一、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是可以的,工伤认定、鉴定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特别是有关工伤的申请,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工伤认定,也可以由代理律师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 桥断
    桥断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也就是说,出了事故最有效有力的办法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走法律程序,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安全和保障,如果光凭证人一面之词是不可以的。所以,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答案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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