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自己收还是由律师收

154人浏览 2025-09-17 00:38:57

7个回答

  • 翻翻
    翻翻
    最佳回答

    工伤认定中,需要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提交给人社局,事后由人社局归档保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纷纷
    纷纷

    工伤认定书是由劳动者的雇主或者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认定的,一般会直接寄送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可以选择自己收取工伤认定书,也可以委托律师收取。如果劳动者选择委托律师收取,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将代表劳动者接收工伤认定书。

    在收取工伤认定书后,劳动者需要仔细阅读认定书的内容,并核对是否与自己的情况相符。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劳动者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应妥善保存并备份相关材料,以备将来使用。如果委托律师收取工伤认定书,律师会负责保存相关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 周周
    周周

    工伤认定书应由受伤者本人收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应由劳动者本人收取并妥善保存。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或者亲自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工伤认定书。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委托律师代理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律师可以协助劳动者联系、沟通和协商相关部门,确保工伤认定的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无论律师是否代理,工伤认定书的实际领取权仍然属于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应当及时收取工伤认定书,并查看其内容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疑义,可以提出申诉或进行补正。劳动者还应妥善保存工伤认定书,作为日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文件。

  • 邢小二
    邢小二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在企业职工遭遇工伤之后想要申请工伤赔偿的话,首先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对于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来说,大家既可以自己去申请,如果大家没时间或者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律师可以代办工伤鉴定的,小编搜集了一些有关工伤鉴定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1、工伤认定、鉴定你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只要办好委托手续和证件,律师可以代办工伤鉴定的。根据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可以对于企业职工的工伤程度进行鉴定。进行工伤鉴定的相关部门对于企业职工工伤鉴定的结果,需要及时的送到申请人手中去。如果大家对于代办工伤鉴定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 韩烁
    韩烁

    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阿曦呀?
    阿曦呀?

    你自己不用给,你自己给的也无法律意义。为免将来出现法律障碍,正确和保险的做法是:你应当在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和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同时和以后适当的时间,“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也将它也送达(通常是邮寄方式)给用人单位”,可以打电话询问和催促,申明利害,甚至可能去查询邮寄存根,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实践中相关部门有可能没有向单位进行送达。如果行政机构未向单位送达,这会导致相关决定和结论对单位不生效力,一旦仲裁或诉讼单位抗辩没有收到的话(单位收到也可能说没收到),仲裁或诉讼程序就会受阻,此时单位签收后会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再次鉴定之程序手段拖延将近一年的时间,这对急需赔偿的工伤职工极为不利,你的主动可能变为被动。一句话,你必须确保行政机关那边不出程序差错,因为他们的差错将会将会由你承担不利后果。补充一点,关于鉴定个人申请鉴定的,其实并无法规规定应当送达单位,然实践中一般认为应当送达单位,这一点值得商榷。最终还强点一点,你填报的单位地址,应当是单位的工商登记地址,不要别出心裁。

  • HRnavy
    HRnavy

    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是给单位,而是交于员工本人。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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