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委托律师申请工伤

150人浏览 2025-09-15 08:29:38

7个回答

  • 咖啡老师
    咖啡老师
    最佳回答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收集,但这种情况一般自己也可以收集。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氵刅木夕
    氵刅木夕

    当遭受工伤时,你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赔偿。以下是详细回答:

    1. 寻找合适的律师:你需要寻找一位专门处理工伤案件的律师。可以通过向朋友、家人或同事征求建议,或者搜索在线律师数据库来寻找合适的律师。

    2. 面谈和咨询:一旦找到一位律师,你需要预约面谈来详细介绍你的工伤情况。在面谈中,律师会询问你的工伤经过、伤势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律师会根据这些信息评估你是否有权获得工伤赔偿,并向你解释相关的法律和程序。

    3. 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据:律师会要求你提供所有与工伤有关的文件和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医疗记录、报告和证明等。这些文件和证据将帮助律师了解你的工伤情况并为你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

    4. 律师代表你申请工伤赔偿:一旦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律师将代表你申请工伤赔偿。这包括填写和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表格,并与雇主或雇主的保险机构进行协商和谈判。

    5. 进行法律程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律师将会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庭来解决争议。这可能包括庭前调解、证据收集、法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

    请注意,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伤法律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通过委托律师来申请工伤赔偿时,请确保律师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和程序,并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

  • 小红帽的蝴蝶结
    小红帽的蝴蝶结

    当您发生工伤时,您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申请工伤。

    1. 找到合适的律师:您需要寻找一位专门从事劳动法和工伤赔偿的律师。您可以通过亲友推荐、律师协会或互联网等渠道寻找。

    2. 咨询律师:一旦找到适合的律师,您可以与其预约面谈或通过电话咨询。在咨询中,您可以向律师详细描述工伤事件的经过,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并咨询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程序和您的权益。

    3. 律师评估案件可行性:律师将评估您的案件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申请工伤赔偿。他们还会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请相关专家提供鉴定意见。

    4. 全面准备申请材料:一旦律师确认您的案件可行,他们将指导您准备申请工伤的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医疗证明、事故报告、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具体要求会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5. 律师代表您申请工伤:律师将代表您向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局)递交工伤申请。他们将负责与相关机构联系,并协助您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处理各类文件和程序。

    6. 协商和辩护:一旦工伤申请被受理,律师将与保险公司或雇主代表进行协商,以争取合理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律师将担任您的代理人,保护您的权益,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辩护。

    不同地区的工伤赔偿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请在咨询律师时了解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的相关法律及流程。

  • 请叫我大王后
    请叫我大王后

    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是可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是可以由本人或者代理人来申请的,但对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伤残结果来进行认定。一、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律师代为申请工伤认定是可以的,工伤认定、鉴定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特别是有关工伤的申请,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工伤认定,也可以由代理律师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 何何何大笑
    何何何大笑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不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但可以委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辰亦儒
    辰亦儒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工伤认定不能委托律师。 由于工伤认定的流程较为简单,通常也会由用人单位办理,因此实践中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的例子较少。不过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北溪
    在北溪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鉴定职工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时间不申请认定工伤,应该由本人申请认定。对于工亡或因工负伤后没有行为能力的职工,单位又不申请的,由职工近亲属申请人。依据民法中委托代理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委托家人朋友或法律工作者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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