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高算工伤吗找律师

203人浏览 2025-09-14 14:39:25

7个回答

  • 柔情心扉
    柔情心扉
    最佳回答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而晕倒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疾病,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所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作为视同工伤处理。 不符合以上条款的其他突发疾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工伤也不是职业病,则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医疗保险的,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缴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一条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大胃瑛
    大胃瑛

    根据中国的劳动保险法和相关法规,高血压被认为是一种职业病,且是一种常见的职业病之一。如果高血压是由工作引起或加重的,可以认为是工伤。

    要确定高血压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对身体健康有潜在危害。

    2. 高血压是由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引起或加重的。

    3. 已经确诊为职业病,或者具备相关的医学证据。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高血压是由工作引起或加重的,并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申请工伤的程序。建议选择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合理性,并协助您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回答,具体的结果会因个人情况和相关证据而有所不同。与律师面对面咨询是最好的方式,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得专业建议。

  • 努力和解
    努力和解

    血压高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血压高是因为工作环境、工作内容或工作压力等因素导致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血压高的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血压高必须是工作环境或工作压力导致的,而不是个人因素引起。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如医生的诊断报告、健康档案、工作日志等。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鉴定等程序进行认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高血压是由工作引起的,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指导您在工伤赔偿申请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证据。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不完全相同,所以建议您在寻找律师时选择擅长劳动法、工伤赔偿等方面的专业人士。

  • 听说你来自远方
    听说你来自远方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不算是工伤,高血压是属于劳动者自带的一种病情,与工伤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对于在工作的期间发生疾病而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疾病,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所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作为视同工伤处理。 不符合以上条款的其他突发疾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3.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伤残者需要安装假肢、仪眼、镀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或者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其所需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不是在工伤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会以工伤来进行处理,而对于在上班的时候发生的疾病,除了职业病以外工伤都是不会给予任何的理赔,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 南征北战
    南征北战

    法律主观:1、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桃拾
    桃拾

    突发高血压是突发疾病,职工因为突发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工作厂里突发高血压导致残疾,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书虫
    书虫

    1、工作中高血压病发不能算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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