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可以办房产证吗

167人浏览 2025-09-17 21:35:42

7个回答

  • 赖床患者
    赖床患者
    最佳回答

    法律主观:房产证可以委托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懒猫夭夭
    懒猫夭夭

    律师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流程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律师可以帮助客户进行房产交易的法律咨询和合同起草等工作。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代表当事人参与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律师还可以协助处理房屋产权争议、房屋纠纷等法律问题,并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诉讼。但是具体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一般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在办理房产证时,律师一般会配合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文件。律师在房产证办理中扮演着重要的法律顾问和代理角色,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

  • 安分的风暴
    安分的风暴

    根据中国法律,律师没有权力直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需要通过具备行政职能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般是县(市、区)的住房和城乡规划部门。这些部门负责处理土地和房屋的登记、所有权转移等手续。

    律师在房产证的办理过程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律师可以协助客户进行房屋的法律尽职调查,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无纠纷;也可以代表客户处理产权争议,起草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支持和建议。

    律师在房产证办理中的角色是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而非直接办理房产证。具体的房产证办理程序和要求,请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律师。

  • 绒花
    绒花

    不需要,自己准备好材料去就可以。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猫柒i
    猫柒i

    可以的,房产证可以委托办理的。可以写一份《授权委托书》给代办人,写明授权的内容、期限、授权范围等事项,代办人可以凭《授权委托书》帮您代为办理房产证的挂失和补办业务。如果您在异地委托的话,还需要对《授权委托书》进行一下公证才可以的。

  • 對味
    對味

    房产证复印件给律师他可以做很多事情,有一定风险:

    1、房产证复印件上有房屋与个人相关信息,比如想利用复印件伪造房产证和身份证,出租或者甚至转让房屋也有可能现象,到时就要面对复杂情况,这种情况已经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了。

    2、别人拿到你的信息,会针对性对你进行和房屋或者个人有关进行诈骗行为,甚至有可能会因为对方太过于熟悉信息而上当受骗。

    3、如果说对方只是想凭借复印件做一些关于房屋有事情,通常都比较难以实现,因为相关部门会要求提供房产证原件,一旦对方拿着房产证做事情并且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出示原件,比如出借房屋,签一份十年房屋租赁期限,承租人看见房产证复印件就能可以信任拿走你房产证复印件,之后对方等拿到钱以后潜逃,这个根据国家规定,这类情况属于先行赔付行为,也就是说你极有可能要先赔偿承租人这笔钱款,之后再向拿走你证件的人进行追偿,如果说对方逃跑失踪那这笔损失就很难追回。

  • 小祖宗
    小祖宗

    一)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能够专职执业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二)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能够专职执业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3、设立人能够专职执业并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设立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两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3、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所需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章程(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设立人应在每页上签名);

    3、资产证明。提交以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名义开立的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予提取的银行存款证明,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出资证明;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4、住所证明。住所应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关规定,属自有用房的,应提交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属租赁用房的,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书、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5、设立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书(个人简历应当如实、全面地填写自高中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6、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还需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的文件; 7、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全体设立人须在每页内容上签字)。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的材料:

    1、在我省已终止执业的律师,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申请律师执业证的材料;

    2、在我省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或未满五年的律师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和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证明;

    3、在我省以外地区执业的律师申请在我省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申请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和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证明;

    4、在我省执业的律师,跨地级市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原执业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出具的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证明;

    5、申请人是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负责人的,还须提交原律师事务所已办理退伙手续或者负责人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

    6、兼职律师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先办理执业类别变更手续。

    如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还应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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