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可以找律师么

185人浏览 2025-09-17 08:01:54

7个回答

  • 梦唐(新视觉网
    梦唐(新视觉网
    最佳回答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安然一笑
    安然一笑

    当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房产过户是必要的手续。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可以找律师来协助进行房产过户。以下是详细的回答:

    律师在房产过户中的角色非常重要。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意见,确保房产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律师会对房产的所有权状况进行调查,确认房产的合法性和可转让性。他们还会检查相关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以确保房产的所有权无争议。

    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律师还可以协助双方当事人起草和审核买卖合同,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律师会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确保合同的条款合法合规,并提供必要的修改建议。他们可以帮助处理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确保双方当事人了解合同的权益和义务。

    律师还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交易的各个环节,包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过户申请、办理税费清算、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等。他们会负责协调各个相关方,比如买方、卖方、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以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风险评估,帮助当事人了解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他们可以解答当事人在过户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的指导。

    房产过户可以找律师来提供法律服务和协助。律师能够在过户过程中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顺利进行,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 财商教育孵化韩
    财商教育孵化韩

    房产过户可以找律师来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所有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到法律和合同等方面的事项,所以找律师可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律师在房产过户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法律咨询:律师可以解答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合同起草:律师可以起草购房合同、过户协议等文件,并确保各项交易条件符合法律规定。

    3. 风险评估:律师可以帮助评估房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

    4. 权益保护:律师能够代表委托人维护其权益,确保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5. 过户手续办理:律师会协助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包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相关税费缴纳等。

    找律师来协助房产过户可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减少风险,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 PuangPuanw
    PuangPuanw

    房产继承过户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

    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在房屋测绘时发现有改建的部分,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 稻香
    稻香

    房产过户有需要请律师视情况而定:

    1、起诉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律师是法律职业者,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不大的,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

    2、涉及金额较大的,当事人可以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过户手续为:

    1、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证明;

    2、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

    3、继承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领取房产证。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综上所述房产过户有需要就可以请律师。起诉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律师是法律职业者,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不大的,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爱哭又爱笑
    爱哭又爱笑

    当然可以找律师,不过要产生一些额外费用,看是否必要了。

    中介与律师的工作性质是不一样的,二者虽都是提供服务,但内容是完全不同的。经纪公司的意义在于提供房源,撮合两方达成买卖合约,然后协助办理交易程序。它实质上就是个中间人,一手托两家为买卖双方服务。但是对买家来说,购房风险相当大,谁来替你排查风险、规避风险呢?答案是只有律师,中介是不可能只考虑你一方利益的。相反,中介还有可能会有意淡化甚至隐瞒风险,因为如果买方知道得太多可能就不敢买了,这样中介岂不就赚不到钱了。

  • 周万松
    周万松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诉称: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日,原告与被告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2015年11月17日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2015年12月21日过户,并且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当天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及中介服务费。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原被告双方办理网签手续,原告立即按要求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却一再拖延,使无法办理网签手续。由于被告原因,原告提出办理网签的同时当面交易,网签时原告可立即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但被告仍拒不网签。被告已构成违约,现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及过户手续,交付房屋。

    被告辩称: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意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交付房屋,但是原告要求被告不按照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一千万元进行网签,而是要按照四百五十万元进行网签,被告不同意,被告要求按照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格进行网签。原告为了避税,在让被告签订阴阳合同,被告认为要承担法律风险。不同意违反法律规定去签订网签合同。二、审理查明

    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经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中介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于签订合同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1月17日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2月21日过户当天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手续;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房屋净价四百五十万元,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买卖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房屋净价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于签订合同当天即2015年10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双方办网签,原告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因中介公司提供的网签合同上载明的房屋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不同意按照该价款签订网签合同,原告亦未向被告支付购房款。诉讼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6日向被告汇款四百万元购房款。三、判决如下:

    1、原告李琳琳与被告胡丽静继续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原告李琳琳给付被告胡丽静剩余购房款五百五十万元。

    3、被告胡丽静于按照一千万元的房价款配合原告李琳琳办理过户手续。

    4、驳回原告李琳琳其他诉讼请求。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依法签署的房价为一千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双方之间签署的房屋净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的补充协议,是双方为了避税而签订的,该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并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被告表示同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拒绝按照四百五十万元的房价进行网签,只同意按照一千万元的价格办理网签、过户手续,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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