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顾问一般多少钱

72人浏览 2025-09-16 0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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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请律师花费的具体费用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青鹿轻吟
    青鹿轻吟

    房产律师顾问的收费是根据律师的经验、专业领域、地理位置和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律师的收费方式有三种:按小时收费、按案件收费、以及固定费用。

    按小时收费是指律师按照工作的小时数计费,费率根据律师的知名度和经验水平可能会有所不同。初级律师的收费在每小时100-200元之间,中级律师的收费在每小时200-400元之间,高级律师的收费可能会更高。

    按案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重要性和预计工作量来确定费用。这种方式的收费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

    固定费用是指律师在开始工作之前和客户协商一个固定的费用,不论案件的工作量和时间长短,都会按照协商的金额收费。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一些简单和常规的房产事务。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律师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选择房产律师顾问时,最好先咨询多个律师,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然后再做决定。还要确保与律师在收费问题上达成书面协议,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南筏
    南筏

    房产律师顾问的收费标准因律师事务所、地区和案件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房产律师顾问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固定费用: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工作量,确定一个固定的咨询费用。这样的收费方式适用于一些简单的房地产法律咨询。

    2. 按小时收费:律师事务所会根据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时间收费。律师的小时费用取决于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对于复杂的房产法律问题,按小时收费较为普遍。

    3. 按案件收费:对于一些复杂的房产法律案件,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工作量来收取费用。这种收费方式通常适用于购房合同纠纷、房屋征收和拆迁等较复杂的案件。

    房产律师顾问的费用在不同地区和律师事务所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一次咨询的费用可能在几百到几千元之间,复杂案件的费用可能会更高。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收费方式,具体的费用需与律师进行沟通和商议。律师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工作量和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

  • 珞珞
    珞珞

    房产分割是涉及财产的诉讼,律师费的收取取决于房产价值,房产价值越高律师费的收取比例越低。

    价值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价值在10万元~100万元部分6%。

    价值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5%,价值在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3%。

    价值在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1%,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但是律师费也不是越低越好,因为律师收费一般与本人的能力挂钩,毕竟好的律师更有可能争取更多的分割比例。

  • 螃蟹壳子
    螃蟹壳子

    看你是个人服务还是企业服务,企业的话,一般传统律所5-10 万,推荐个找大状,他们家适中,二到五万的都有,大多可以接受,优势就是律师是专职专工一对一服务,各项内容分工合作的,相当于是几个律师为一个企业服务,这样保障好很多

  • 咖啡木
    咖啡木

    法律分析:律师服务收费一般会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综合确定,因此不同的省市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根据房产纠纷的案情、涉及的法律关系、对律师专业水平的要求、律师办案时间等因素的不同,律师费用也会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佳乐
    佳乐

    中央改委最新消息,放开律师收费,各单位可以自主定价。法律顾问费也是自由定价,根据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等综合报价的。常见的公司法律顾问是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小公司的顾问费用三五万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青海省(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稳妥推进律师服务收费放开工作,请你委在拟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前,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再次进行调研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价格后,刑事案件代理、支付劳动报酬等公共利益案件代理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律师服务收费等会出现怎样变化,包括是上涨还是下降、变化幅度、影响范围等。

    二、除对价格可能产生影响外,是否还会对社会其他方面带来影响和问题。

    三、建议与主管部门、几家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委托人等分别进行沟通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四、其他相关政策建议。

    请将上述评估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于11月18日前抄送我司(公共服务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2019年11月12日

    江苏省发展和革委员会文件

    苏发改收费发〔2019〕1010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房产测绘服务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市场活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进一步缩小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范围,将房产测绘服务收费等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对纳入《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苏发改服价发(2019)205号)的项目进行调整。以下8个项目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1)房产测绘服务收费(预测绘、实测绘);(2)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机场旅客班车票价、机场行李打包服务费);(3)涉外事项服务收费(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4)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供热服务收费);(5)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换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6)港口服务收费(港口船舶岸基供电服务费、省内中央定价外的港口引航拖轮等垄断服务收费);(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8)司法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二、各收费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切实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收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收费单位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优化服务质量,诚信经营;要督促收费单位加强行业自律,不断完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实施价格欺诈、相互串通等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关注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后相关服务领域的收费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关注舆情反映,积极做好应对处置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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