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哪个有名

46人浏览 2025-09-15 10:49:55

7个回答

  • 那时花开
    那时花开
    最佳回答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复杂,案件上诉率高、二审发改率、再审改判率都比较高。并且关联案件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物抵债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劳动争议纠纷等。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作为律师,不仅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还需要不断积累实务经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疑难、前沿问题。百度下这类纠纷,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周贵晟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了。

  • 生菜
    生菜

    建筑工程合同律师有名的可以有很多,这些律师在建筑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以下是一些有名的建筑工程合同律师:

    1. 周建华律师:周建华律师是中国知名的建筑工程法律专家,曾在国内外多个著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经验。

    2. 朱力律师:朱力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曾代理过多起复杂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 张云律师:张云律师是一位资深的建筑工程法律专家,担任过多家知名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起草和解决纠纷有着丰富的经验。

    4. 王玉律师:王玉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卓越的执业成绩,曾代理过多起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

    5. 李明律师:李明律师是一位广受好评的建筑工程合同律师,以其专业的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闻名。

    这只是其中的几位有名的建筑工程合同律师,市场上还有许多其他有名的律师。选择合适的建筑工程合同律师时,可以根据律师的执业经验、专业知识和口碑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在选择律师时进行面谈,以确保律师能够满足个人需求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默默的等待
    默默的等待

    建筑工程合同律师有名的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在建筑工程合同领域有声誉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1. 世达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是全球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其建筑与工程团队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服务。

    2. 强生律师事务所(Johnson & Johnson Law Firm):该律师事务所在建筑工程合同领域有着广泛的经验和声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服务。

    3. 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是亚洲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建筑工程合同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司法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是一家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建筑工程合同团队为全球范围内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5. 天津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建筑工程合同领域具有广泛的声誉和实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选择合适的律师时,您还需要根据具体需求、律师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以及与律师的交流与了解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 七个梦biu
    七个梦biu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投资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工程承发包市场更是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在繁荣景象的背后,也伴随着各种矛盾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也成为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领域之一。

    建设工程的法律事务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程。这类案件有一定的难度,也对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百度搜下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程辉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

  • 林先生
    林先生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投资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工程承发包市场更是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在繁荣景象的背后,也伴随着各种矛盾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也成为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领域之一。

    建设工程的法律事务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程。这类案件有一定的难度,也对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百度搜下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程辉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

  • 人间草木
    人间草木

    具体的律师得去事务所咨询,没法笼统的介绍的。

    在工程建设领域,承接工程的人和实际施工的人不一致的情形并不鲜见,由此导致因挂靠、转包所形成的各种纠纷频繁出现。

    在民事审判中,为确定主体的民事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对于挂靠和转包尽可能作出明确区分,大致从实际施工者(挂靠人)有无参与投标、合同订立等活动加以判断。在挂靠的场合,挂靠者(实际施工人)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承包工程,其通常还会参与投标、合同订立等事务,甚至直接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出现。转包,则是指建筑企业承接工程后将其再发包给实际施工人,后者一般不参与招投标活动及订立承包合同等过程。

    拓展资料

    从刑事领域看,无论是转包还是挂靠,其实质大致相同,即承包单位将其承接的工程“暗中”给他人施工(在刑事上区分清楚挂靠或转包的意义极其有限)。在刑法上成为问题的是,因无资质而挂靠大型建筑公司或者接受转包的工程后,由于大量资金要从名义上的总承包人那里支出,实际施工人在与总承包人的合作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利益分配、资金结算、施工责任分担等方面的纠纷,实际施工人从总承包人那里取得相关款项,或者不规范使用工程项目资金的某些行为,就有可能被指控为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厘清工程挂靠、转包过程中的民事纠纷与财产犯罪的界限,具有现实意义。

    例1,行为人甲与A工程公司签订《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A工程公司将其中标的工程项目交由甲具体施工,甲借用A工程公司的建筑资质承包该工程项目。A工程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按照工程造价款的2%收取项目管理费,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甲自行承担。《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第四条“财务管理要求”部分进一步约定,A工程公司在收到发包方的付款后,按目标责任书规定扣除管理费,并代扣代缴税费及各种预留、预扣资金后,余款转入甲的指定账户。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甲以虚构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借款利息”等名义从A工程公司取走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后期,A工程公司与甲发生纠纷,甲由此被控职务侵占罪。

    例2,行为人乙从B建设集团转包某建设项目,双方订立的《内部承包协议》约定B建设集团与乙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并收取工程总造价4%的管理费;在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提供的资金、材料、本项目工程的全部财产及全部资料均属于B建设集团所有,乙无权分配。后乙在对该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将建设方支付给B建设集团的工程款中的300万元归个人使用。乙被指控犯有挪用资金罪。

    上述案例所提出的问题:一是能否将挂靠、转包中的实际施工人认定为A工程公司、B建设集团等总承包方的工作人员;二是能否认定实际施工人虚报冒领的行为给总承包方造成了财产损失。如果上述两点都能够得到肯定,作为实际施工人的甲、乙就有可能成立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

    结合现行法律及有关的法理,对这两点都应该得出否定结论。 一方面,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的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甲、乙显然不符合相应财产犯罪的主体要件。

  • 中单盖伦
    中单盖伦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投资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工程承发包市场更是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在繁荣景象的背后,也伴随着各种矛盾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也成为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领域之一。

    建设工程的法律事务是一个系统且复杂的工程。这类案件有一定的难度,也对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百度搜下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程辉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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