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咨询律师

175人浏览 2025-09-17 13:54:58

7个回答

  • 立信跑.分卡
    立信跑.分卡
    最佳回答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离婚双方的财产权益,因此需要认真对待。下面就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平等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离婚双方应当在分割财产时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公正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即离婚双方应当在分割财产时公正地考虑各自的贡献和需要。

    3.自愿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即离婚双方应当在分割财产时自愿达成协议,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分割方案。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步骤

    1.确定离婚财产:离婚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2.评估离婚财产:评估离婚财产的价值,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价值。

    3.协商分割方案:离婚双方应当在协商分割方案时,考虑各自的贡献和需要,达成公正合理的分割方案。

    4.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应当在达成协议后,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离婚双方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确保财产分割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离婚双方应当在协商分割方案时,考虑各自的贡献和需要,达成公正合理的分割方案。

    3.离婚双方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4.离婚双方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确保财产分割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离婚双方应当认真对待,遵循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达成公正合理的分割方案,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遇到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吴一帆律师,执业于杭州,专注于建筑工程、合同等经济纠纷和离婚纠纷。如有疑问,可私信进一步沟通解答,杭州客户免费。

  • 土豪哥
    土豪哥

    二婚离婚财产的分割通常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婚姻法规定来进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一般原则:

    1. 财产分割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会采用平等分割的原则,即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但具体的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2. 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而双方婚前、婚后个人财产、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3. 分割方式: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可以是协商分割或采取司法裁决。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协商或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由法院进行裁决。

    4. 考虑因素: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婚姻期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财务状况、抚养子女的需要、双方的职业能力和收入等。法院会根据这些因素来判断每一方应该获得多少分割比例。

    5. 财产证明:为了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财产证明,包括财产清单、财产评估报告等。这些文件将有助于了解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以便进行公平的分割。

    二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实际因素。如果你需要详细的咨询和帮助,最好咨询一位专业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他们将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适合你个人情况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 冷清秋
    冷清秋

    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对于二婚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及其处理方法:

    1.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或者法院的判决进行合理的划分。

    2. 个人财产:婚前已经存在的个人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可以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划分为共同财产。

    3. 资产证明:为了确保财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离婚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证书、银行存款证明等。这些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4.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这个协议需要详细列出双方的财产清单和分割方案,并由双方签署确认。这个协议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

    5. 法院判决:如果夫妻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裁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裁决。

    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因素,因此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会因各案情况而异。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 格子
    格子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一般在5000-10000左右。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离婚的夫妻如果想要在诉讼中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财产或者更多就应当请律师帮助,但是很多人不用说在离婚方面甚至是其他的领域中都没有涉及到请律师的情况,但是当真正需要到律师的时候也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收费怎么计算?

    一、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收费怎么计算?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老或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总之,是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稿颤例。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侍敬伍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5-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 月色
    月色

    离婚律师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三十天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4、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糯米粑
    糯米粑

    法律分析:

    如果是法院的诉讼费,50-100元。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

    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

    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2、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红红的太阳
    红红的太阳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北翼15层,5层

    2022年7月,周旭亮被聘请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法律专家库成员

    2022年6月,周旭亮被特邀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合作律师

    2022年6月2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被收养的“弃婴”》

    2022年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我要报复“前男友”》

    2022年4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生父”找上门》

    2022年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绑架”自己的孕妇》

    2021年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妻子助夫欺保姆》

    2021年,《法治日报》特聘请周旭亮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

    2020年,中央级期刊《中华英才》杂志封底人物专访

    2020年,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2020年,当选2019年度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公益普法优秀个人”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优秀公益代理奖”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三季“人气律师”

    2019年,北京电视台BRTV《第三调解室》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贡献奖”

    2018年,荣获《法制晚报》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中国好律师》”封面首位律师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向公正致敬》”唯一封面律师

    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首位律师

    2016年,受聘为《法律与生活》“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2015年,受聘为《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CCTV-12《见证》法律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

    司法部《法律与生活》“首席法律顾问”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BRTV生活频道《生活广角》、青年频道《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

    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特邀演讲嘉宾

    经典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选编》

    庭审被全国各地(如广东省高院)政法系统观摩旁听、研究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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