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代理律师对抚养费有跟进的职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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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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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的归属问题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7)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二)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8、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四)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代理律师的职责主要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包括解答法律问题、起草法律文件和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等。在离婚案件中,代理律师的职责也涉及抚养费的问题。
具体来说,离婚代理律师在抚养费问题上的职责包括:
1.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律师会向当事人解释抚养费的法律概念、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相关问题,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引导协商:代理律师会协助当事人进行抚养费的协商,包括确定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监护权的问题等。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谈判的策略和建议,帮助当事人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未果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代理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提起抚养费的诉讼。律师会起草诉讼材料,并代表当事人出庭参与庭审过程。律师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4. 计算抚养费:代理律师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律师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建议。
离婚代理律师在离婚案件中对抚养费有跟进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协商、代理诉讼以及计算抚养费等方面的工作。他们的目标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帮助他们达成一个可行的抚养费安排。
离婚代理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确实有职责跟进抚养费问题。下面是离婚代理律师在抚养费问题上的职责:
1. 帮助客户了解抚养费问题:离婚代理律师会与客户详细沟通,了解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具体需要,帮助客户了解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
2. 提供法律建议:离婚代理律师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包括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方面的问题。
3. 代表客户提出合理要求:离婚代理律师会代表客户与对方律师协商,提出合理的抚养费要求,争取客户的合法权益。
4. 提供证据支持:离婚代理律师会协助客户搜集相关证据,如双方的收入证明、子女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以支持客户在抚养费问题上的主张。
5. 参与庭审和调解: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离婚代理律师会代表客户参与庭审或调解,就抚养费问题提出辩护意见并争取客户的利益。
6. 监督抚养费执行:如果一方未按判决或协议履行抚养费义务,离婚代理律师有责任监督执行,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
离婚代理律师在离婚案件中对抚养费问题有跟进的职责,旨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子女得到适当的抚养和关爱。
起诉抚养费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足以应付,可以不委托;当事人认为自己无法应付的,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委托律师的优点在于,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比一般的当事人更了解诉讼程序,有利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起诉抚养费不一定需要律师,但是建议请律师,因为证据固定、文书起草、诉讼程序、法律适用都是不懂的,诉讼风险太大。只是抚养费,数额不大的话也就几千块钱。当然也可以不请律师,在我们国家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不是诉讼的必须要件。但是有律师等专业人员代理可以减少诉讼麻烦,诉权是当事人自己的不是代理人的。在打官司时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至少也应该向律师进行一些咨询。
律师通晓法律,能够指点迷津,较快而准确地指出已经存在的以及您今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对策;
律师熟悉诉讼中的程序性事务,从而使诉讼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诉讼活动时比普通公民代理更为方便,有利于案件的进行。
对于起诉抚养费是否需要请律师是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当事人可以自己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请一个律师,律师的专业性更强,能全面系统的帮您争取更大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去分配,一般是诉讼败诉谁承担。至于律师费,有约定可以从约定,若无约定谁请律师谁付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抚养费纠纷可以委托律师。当事人再抚养费问题上拿不定注意,且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抚养费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败诉方应当承担对方的诉讼费用。
其中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各种诉讼费用。在抚养费官司中,如果败诉方为对方当事人(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则应由其自行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及其他诉讼费用。
虽然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律师费用可能较高,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建议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充分评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胜算,以避免因经济原因而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可以在起诉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策略,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孩子抚养费的执行标准:
1、孩子的具体生活、教育等需要:这包括孩子的饮食、住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支;
2、付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会考虑付费方的收入、财产、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抚养方式:如果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方应该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抚养方式,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方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4、其他具体情况: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具体情况,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离婚协议等因素。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是一项长期的义务,付费方需要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支付,如果无法按时支付,应该及时与另一方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受益方来说,也需要合理使用抚养费,确保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得到合理满足,避免浪费或者滥用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