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律师不出面可以吗

131人浏览 2025-09-17 08:20:45

7个回答

  • A瑭瑭家的瑭瑭
    A瑭瑭家的瑭瑭
    最佳回答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

  • 围兜兜
    围兜兜

    离婚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律师会亲自出庭代理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律师出庭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辩护,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离婚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不请律师出面处理离婚事宜。

    离婚当事人自行处理离婚事宜的主要情况如下:

    1.当事人具备法律知识和经验:如果离婚当事人熟悉离婚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并且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及时获取相关法律信息的能力,可以自行处理离婚事宜。

    2.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可以简化离婚程序,双方可以自行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律师出面。

    3.经济条件有限:当事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负担律师费用时,可以自行处理离婚事宜。但即使没有请律师,当事人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虽然可以选择不请律师出面,但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权、财产赡养等复杂问题,如果无法独立解决或需要法律指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和建议。律师能够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文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等专业服务,以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 阿曌空空
    阿曌空空

    离婚过程中请律师不出面是可以的,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和相应的回答:

    1. 和解协议:如果离婚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并且没有争议,那么双方可以选择不请律师出面。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办理离婚程序,直接向法院递交申请,提供和解协议的内容。

    2. 无争议离婚:如果离婚双方不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自行办理离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请律师出面,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 有争议离婚:如果离婚双方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至少一方请律师进行法律代理。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法律程序,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处理争议事项,并在法庭上代表你的利益。

    离婚过程中请律师出面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保障,尤其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更为重要。通过律师的协助,可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且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 明明
    明明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一般不可以让律师代理。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2020。
    2020。

    离婚的时候要聘请律师,经济纠纷和情感纠纷都需要专业的人进行调解。开庭的时候,律师是一定要在场的,如果有事耽搁了没来或者无法到场,那就需要当事人联系律师,联系不上的,自己只能先保持沉默。有关女方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男方没带律师可以保持沉默不说话吗?当然可以保持沉默,大致有以下的原因。第一,在法庭上面,每一位公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不知道怎么回答法官以及对方律师的发问,完全可以沉默。你也可以申请改日再审,要求休庭,继续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再不行的话,也可以给律所打电话,律师有可能有另外的事情。像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事后投诉该名律师。律师要为当事人服务,在每一个时刻都需要跟进案件的情况,况且还有律师费没有支付。

    1、在法庭上面,每一位公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如果不知道怎么回答法官以及对方律师的发问,完全可以沉默。2、你也可以申请改日再审,法官是允许的,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

    当事人要求休庭,继续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再不行的话,也可以给律所打电话,律师有可能有另外的事情。像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事后投诉该名律师。3、律师没有尽到责任,在当事人需要的时候并没有出现。

    律师要为当事人服务,在每一个时刻都需要跟进案件的情况,况且还有律师费没有支付。有关女方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男方没带律师可以保持沉默不说话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认可本篇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哦。

  • 心软是软糖
    心软是软糖

    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是自己必须出面。

    婚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全权委托律师而自己不出面。

    但是如果是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出庭。

    协议离婚的两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解决离婚手续,应出具下列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两方当事人共有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应该这么写: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协商:男女双方有权利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就是有效的;

    2、由法院裁判: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之中有实施家庭暴力,那么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会适当少分财产给无过错方,甚至不分给无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想去看极光
    想去看极光

    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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