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请了律师开庭时谁发言

136人浏览 2025-09-17 04:41:42

7个回答

  • 快来熊德
    快来熊德
    最佳回答

    法律分析: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你委托了律师的话,在庭审过程中不同的环节是由不同的人发言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你们的个人隐私,所以在法庭调查环节,法官对于你们俩生活细节方面的发问,是需要你本人自己来回答的。但是如果你委托了律师,律师一般会提前给你做个庭审模拟,告诉你法官会问哪些问题,这样你可以有针对性的回答法官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静儿
    静儿

    在离婚案件中,当双方当事人请了律师代理时,律师会在庭审过程中发言。律师的发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呈述事实和证据:律师会介绍离婚案件的事实经过和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律师会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财产分配情况、抚养权等相关事实,并提供证据来支持这些主张。

    2. 辩护和申辩:律师会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护和申辩。律师会提出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法例,试图为自己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3. 法律解释和引用法律依据:律师会对适用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裁判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律师的任务是以法律为依据,呈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法律公正和保护。

    4. 反驳对方律师的观点和主张:律师还会对对方律师的观点和主张进行反驳和辩驳,指出对方当事人的主张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供自己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的合理性。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作为当事人的法律代理,负责发言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律师的发言在庭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影响案件的结果。

  • 不如Revenge
    不如Revenge

    在离婚案中,律师通常代表当事人发言。以下是离婚案件中不同人员的发言情况:

    1. 原告律师发言:原告律师会首先陈述原告的诉求以及离婚案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据来支持原告的主张。他们会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婚姻关系的破裂以及与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项。

    2. 被告律师发言:被告律师在开庭时陈述被告的立场和辩护,试图反驳原告的指控。他们会提供证据来支持被告的辩护观点,并争取维护被告的权益。被告律师可能会提出反诉或要求修改原告的诉求。

    3. 法官发言:法官在开庭中充当公正的第三方,负责引导庭审程序并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律师和证人,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法官还会向律师提问,确保他们清楚地陈述案件事实,并在必要时作出解释或指导。

    4. 当事人发言: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能允许当事人在律师发言后进行陈述。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供补充信息、阐明自己的观点,或回答法官和律师的问题。

    离婚案中,律师代表原告和被告发言,陈述双方的主张和辩护。法官则负责引导庭审程序,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并最终作出裁决。

  • 陪我失眠
    陪我失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关于如果我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律师会不会将所办理的离婚谈话笔录交给法院的法官这个问题是让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这种证据确实是在法院开庭的当天,律师将会提交给法官,作为相映的证据,来去帮助我们更好的打相映的离婚官司。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律师的手里面,如果有这样关于离婚的证据,那么会在法院开庭的当天直接提交给法院,作为这场离婚官司的相映的直接证据,这样子能够帮助我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占有更好的主导地位,而且相应的证据也是必须要在法院开庭的当天直接提交给法官的,在这个过程之中,双方当事人还要签字,还要去按手印,承诺这份证据是有效的。所以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实际上当我们在生活之中遇到离婚官司的时候,那么我们的律师会在法院开庭的当天,直接将有关的证据提交给法官,要求法官进行相关的宣判,我们所提交的证据,一般来说都是对我们有利的,尤其是关于这种谈话的笔录,这种笔录里面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比较有用的信息,会作为直接的证据来去帮助我们更好地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也是我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需要掌握的。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我们的离婚谈话笔录一般都是在法院开庭的当天,由律师提交给法院作为相应的证据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还要去签字和按手印,去证明这份证据的有效性,这些东西都是我们需要掌握和了解的。

  • 你好时光
    你好时光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离婚,对于离婚的事情我们肯定也都有听说过。离婚往往都是有两种方式的,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对于起诉离婚一般都是需要经过打官司的程序。对于起诉离婚的被告来说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可以找律师的,任何案件任何人都是可以找律师的,但是有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必要找的。那么起诉离婚被告要找律师吗?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离婚,对于离婚的事情我们肯定也都有听说过。离婚往往都是有两种方式的,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对于起诉离婚一般都是需要经过打官司的程序。对于起诉离婚的被告来说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可以找律师的,任何案件任何人都是可以找律师的,但是有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必要找的。那么起诉离婚被告要找律师吗?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

    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因此,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作下记录即可,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二、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我们对于起诉离婚被告要找律师吗的问题可以看出,对于起诉离婚要不要找律师我们是需要按照我们的但是的情形来看的,一般情况下找律师的原因无非就是不想离婚或者是对财产分割方面有争议,这种情况我们是建议找律师的,但是没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我们是不建议找律师的。

  • 阿阳
    阿阳

    法律主观:我国 离婚 案件在民事 诉讼 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由于离婚当事人或由于没有相关的 法律知识 ,或没有精力亲自处理 离婚诉讼 案件,故而一般会聘请 律师 处理离婚事宜,对于 起诉离婚 原告也请律师了的情形下,律师可以代替原告出庭的。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一般而言,当事人在委托了律师、出具 授权委托书 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 代理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 证人 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愛不言弃こ
    愛不言弃こ

    当事人、证人、代理人在法庭允许时可以发言。原告要勇于面对,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庭其实是一个通过沟通、辩论解决纠纷的场所。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要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知道法官和律师在说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在法官或者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不插话,不抢话,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官询问或要求当事人陈述意见时,都会明确是要求原告还是被告回答。如果法官在某一环节,或对某一问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原告作为当事人,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不要答非所问,说题外话。陈述案件事实或辩论时,要自信、坚决,简洁明了,做到冷静、理性,不冲动,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带有感情色彩,但要自然、恰到好处,切忌情绪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容易影响法官对其信任或好感,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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