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

86人浏览 2025-09-16 18:08:32

7个回答

  • 冷暖自知
    冷暖自知
    最佳回答

    起诉离婚不可以找律师全权代理。

    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但在开庭时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应当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身份证明;

    3、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系夫妻关系的证据;

    4、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5、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6、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到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待业中年少女
    待业中年少女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诉讼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与,不能由代理律师全权代理。尽管第二次起诉离婚可能与第一次起诉有所不同,但律师仍然只能在法庭上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不能替代当事人亲自出庭。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参加法庭审理,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 小祖宗
    小祖宗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能够全权代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已经委托律师代理,并且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没有变更律师的情况下,律师可以继续全权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程序,参与庭审,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涉及新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新的证据,可能需要当事人参与并出庭。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基于新的事实或证据,律师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作证。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仍然可以代表当事人全权代理,但某些环节可能需要当事人的亲自参与。

    律师是否可以全权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视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应与律师详细商讨,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以确定律师的代理范围和需要当事人亲自参与的环节。

  • 陈平明
    陈平明

    离婚可以请律师全权代理。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奔跑的花儿
    奔跑的花儿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都会尽量征求被代理人的意见和决定,代为行使一切程序性、实质性的诉讼权利。但是离婚律师不可以全代理,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判决,所以如果不是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不可以委托律师全代理。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开庭流程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 微知
    微知

    在我国起诉离婚不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 伦谦
    伦谦

    1、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

    2、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离婚案件,被告拒绝到场的,怎么处理?

    1、《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一原则,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通用的规定。

    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到传票,拒绝出庭应诉的。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视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以外,仍然要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为原则,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下,出庭应诉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不能仅由诉讼代理人进行代理。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原告在经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结合这两条法律规定来看,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如果确实有无法到庭的客观事由,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那么可以按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不可以找律师全权代理,必须本人到场,非原则问题建议不要离婚,没有过不去的坎,何况你们曾经相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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