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异地离婚案件如何询问

131人浏览 2025-09-16 03:58:12

7个回答

  • 小祖宗
    小祖宗
    最佳回答

    法律主观:(律师365编辑提醒您尊重他人劳动,不要复制他人解答内容)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糖豆豆
    糖豆豆

    律师在处理异地离婚案件时,需要进行一系列询问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以下是律师在询问时可能会涉及的一些问题:

    1. 双方信息:律师首先会询问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以确保对双方有足够的了解。

    2. 婚姻状况:律师会询问双方的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以及婚姻登记等细节,以确定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居住地和工作地:律师会询问双方的居住地和工作地情况,尤其是异地分居的原因和时间,以了解离婚的原因和合适的法律程序。

    4. 子女问题:如果双方有子女,律师会询问子女的年龄、居住情况、监护权和抚养问题等,以确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安排。

    5. 财产分割:律师会询问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确定财产分割和财产赡养问题。

    6. 心理压力:律师会询问双方的离婚心理状态、双方是否愿意和解以及是否有暴力或虐待等问题,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和安全。

    7. 证据收集:律师会询问双方是否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如通信记录、银行对账单、照片等,以确定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

    8. 诉讼费用和程序:律师会询问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意愿和经济能力,以及对诉讼程序的了解和准备情况,以为案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规划。

    以上所述是律师对异地离婚案件可能进行的一些询问。这些问题可以帮助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解决问题。律师的询问范围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 芳菲
    芳菲

    当律师处理异地离婚案件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询问事项:

    1. 确定离婚原因:律师会询问双方是否有共同的离婚原因,例如婚姻不和、不可调和的分歧、家庭暴力等。了解离婚原因有助于律师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2. 确定离婚方式:律师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和好或者寻求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律师可以帮助起草协议书或协助达成和解。如果需要诉讼解决,律师会收集证据并代表当事人提起诉讼。

    3. 确认财产和债务分配:律师会询问双方的财产和债务状况,以确定如何进行公平的分配。这可能涉及房产、存款、投资、股票、债务等各种财产和负债。律师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财务状况。

    4. 确认抚养权和监护权:如果双方有子女,律师会询问关于抚养权和监护权的事宜。这包括决定孩子的主要生活状况、交流安排、拜访权等。

    5. 确认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律师会询问关于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配偶之间的经济支持以及为了子女的需求而支付的费用。律师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建议。

    6. 确认其他相关问题:律师还可能询问其他与离婚案件相关的事项,如共同债务分担、保险受益人更改、名字更改等。

    以上只是异地离婚案件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常见问题,具体的询问内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律师在询问过程中会尽力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以确保为当事人提供合适的法律援助。

  • 庄晏
    庄晏

    一、 律师 办理 离婚 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 诉讼 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 婚姻家庭 纠纷与 继承 纠纷两大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 证据 ;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二)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三)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四)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二、 离婚诉讼 有哪些误区 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 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先起诉不等于原告必须在 财产分割 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错误认识二: 分居 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到民政部门 协议离婚 成到法院 诉讼离婚 ,没有第三条途径。 错误认识三:家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判离婚。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并非与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其他纠纷。法院对除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外,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当事人是否征求过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双方父母及近亲属是否同意当事人离婚作为依据而决定最后的结果。 错误认识四:只要没离婚,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且有时也是有效的,但应切记: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犯,受法律保护。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将妻子接回家,如果强行“拖”妻子回来,则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错误认识五:离婚后,如对子女没有 抚养权 ,就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 抚养 ,自己就与子女脱离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婚姻法 》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 抚养费 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 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 伤残 等原因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法院还可依抚养方当事人、子女等的诉讼申请 变更抚养权 。 要是需要 委托律师 来办理离婚案件的话,当事人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其中就包括如何选择律师,怎么聘请律师等等。这些都是与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相关的,因此千万不可粗心大意,觉得不重要。

  • 美好的一天
    美好的一天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没有办法碰面,到一个婚姻登记机关来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此时就没有办法协议离婚了,那么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这种方式具体来讲,诉讼离婚那几个步骤如下。诉讼离婚的步骤:

    一、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1.起诉也就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对于对方的行为严重破坏到了夫妻的关系和感情,提出证据证明以及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分配,以及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解决。

    2.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起诉书,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法院觉得此次案件是可以受理的话,那么会将起诉状给被告一份,并且通知被告来到法院做好出庭的准备。

    二、第二个步骤是审理。

    1.审理就是人民法院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交的证据等等来对于案件本身作为一个判断,来判断此次的诉讼关系当中,有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这一个程度。

    2.人民法院在接受了这个案件之后,并不会立即开庭审理,在审理之前有一个庭前调解环节,在这个环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召集双方对于这件事情做一个初步的调解,如果双方都愿意妥协让步的话,那么事情在这个环境就可以解决了,只有在庭前调解环节,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不愿意妥协的时候才会正常的开庭审理。三、第三个步骤就是判决了。

    1.在第二个步骤结束之后,庭审的情况决定了宣判的时间,如果停前的调解成功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判决了,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进行宣判。人民法院的宣判通上来讲是公开进行的,如果当庭就宣判出来结果的话,那么十天之内会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果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判决的话,那么会在宣判的当天送达判决书。

    2.在法院做出了离婚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对法院的结果来执行了如果任意一方对于法院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疑义,并且请求再次审理判决。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两次审理之后就不可以继续上诉了。

    3.法院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一个划分,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败诉的一方必须要遵守法院给出的判决惩罚。及时地交付财产并且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拒绝或者是没有按期给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 医学屠夫
    医学屠夫

    法律分析:

    什么样的律师能解决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何选择和考察适合自己案件的律师?除了律师的人品、责任心、做事规范等基本素质外,可以着重通过以下三项原则来进行综合考察:一、执业领域对口从法律上讲,律师承办案件的类型和范围不受限制,鉴于现行法律多如牛毛,且不定期修改,不同类型的案件差异也很大,对律师执业技能的要求也不同,任何一个律师都不可能样样精通、“包医百病'。术业有专攻,优秀的律师对自己的执业领域都有所选择,有的选择刑事领域,有的选择婚姻领域,等等。选择律师,应该选择执业领域与案件领域对口的律师。就像选择医生,内科疾病就选择内科医生,外科疾病就选择外科医生。执业领域对口的律师,对案件适用的法律了解得更全面和详细,对案件适用的法律运用得更精准和到位,对案件所在领域的司法实践了解得更全面和透切,最为重要的是,案件办理的所需要的执业技能更专业和娴熟。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执业领域及专注程度,可以查阅其近三年办理的案件。一个律师的执业领域越少,说明该律师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近年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始出现极少数执业领域只有一个的律师,在北京甚至出现了极个别执业领域只有一个的律师事务所。二、执业经验丰富找律师是办理案件,非坐而论道,律师实际操作能力尤为关键。法律就是个经验的产物。受过最少4年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学院学生,让他办一个最简单的离婚案,他都办不好,原因并非他不具备法律知识,而是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沉淀的过程,通过不断办理案件练就,是执业经验的体现。执业经验靠积累和反思而形成和丰富,丰富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成熟的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标准文书。选择律师,应该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熟能生巧,说的就是经验的价值,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不仅执业技能更全面、到位,而且具备更高的判断能力、预见能力和应对能力,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均能及时、有效应对。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执业经验,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主要看律师的成功案例。律师在某领域有较多成功案例,说明该律师在该领域的操作模式行之有效,执业技能值得信赖,足可以证明其经验丰富。通过了解成功案例,还可以了解到律师工作态度等方面的信息,是全面了解律师的最有效途径。律师在某领域的执业年限。执业年限不等于执业经验,只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律师执业经验的情况,不过执业年限如果少于5年的,很难说得上经验丰富。三、专业研究深入同一执业领域的律师,办理效果常常也会有差异,因为办案方式有差异,办案方式差异根源在于律师专业研究程度的差异,此处的专业研究非指学术研究,而是根据刑事理论前沿和司法实践,结合自己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对实务问题尤其执业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提炼。选择律师,应该选择对专业有深入研究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对执业领域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乃至立法趋势等都会有更全面、准确的理解,相应的执业技能也更为成熟,办起案来得心应手,尤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综合处理能力更强。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专业研究深度,直接的做法是查阅该律师在其执业领域的专业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这些专业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业务研究文章、案例点评文章乃至著作。通过这些专业著述,可以了解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深度,及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与能力。案件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与权益,甚至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一旦有任何闪失,将会是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不管是通过网上找到的律师,还是通过熟人介绍找到的律师,都可以通过上述三项原则进行考察,从而选择出适合案件,能够解决难题的律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如归去
    不如归去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两边的律师可以相互商量,判定离婚前要先进行协商调解,此时离婚案件两边的律师可以相互商量,协商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才会审理离婚案件,符合条件的会准予离婚。条件为:(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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