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在线咨询律师

104人浏览 2025-09-15 12:28:02

7个回答

  • 苏潇凡
    苏潇凡
    最佳回答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自然要产生出对夫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有两种形式:(1)对约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①约定的主体要合法。

    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

    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②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

    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③约定内容必须合法。

    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④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

    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2)对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 @绝处逢生
    @绝处逢生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根据当地的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的。以下是一个一般的分割流程:

    1. 财产调查:离婚双方需要提供财产和负债的详细清单,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企业股权等。律师将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财产调查,确保所有财产都被列入分割范围。

    2. 判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婚前、婚后财产的来源,法院将确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婚后通过共同贡献或共同努力所获得的财产。

    3. 公平与合理原则: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公平和合理原则来判定财产分割比例。这包括考虑离婚双方的贡献、财务状况、年龄、健康状况、子女抚养责任等因素。

    4. 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如果有子女,法院还会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非监护方需要支付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给监护方,以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得到满足。

    5. 协议或审判:如果离婚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制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行审判,并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最终的财产分割决定。

    具体的财产分割规则因国家、地区或当事人的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了解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 瑟瑟st
    瑟瑟st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指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等互惠、公平合理。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协议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协议可以涉及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公司股权等各种财产。一般情况下,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或由法院确认,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决。法院会考虑婚姻期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划分财产。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

    3. 财产公证:离婚时,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财产公证来实现财产的分割。财产公证是指将双方的财产情况公正地记录下来,以作为离婚财产划分的依据。财产公证可以通过公证处完成,公证处会介入双方财产的核查与记录,并签发相关的公证书。

    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比例是根据各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实践而定的。离婚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相关法规,并在咨询和协商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离婚财产涉及复杂的情况,比如跨国财产、企业财产等,可能需要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

  • 静儿
    静儿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文丁宝刀
    文丁宝刀

    法律分析:

    如果是法院的诉讼费,50-100元。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

    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

    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2、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球小圈
    球小圈

    离婚律师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三十天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4、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寂寞的烟
    寂寞的烟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本是人身关系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最为挂心的一点,有幸在离婚时分割妥当自是幸运,但如果离婚后因各种原因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后悔,那么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后反悔的,诉讼时效自离婚起一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诉讼时效自发现该类情况起两年;离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应按物权保护的最长时效自离婚起二十年。 由于财产的多样性,实务中隐匿、转移等手段也是千变万化的,离婚时常有一方对于另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并不十分清楚,导致利益受损。 普通人合法取得相关财产证据的途径较少,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应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并搜集、固定证据,进而追回离婚时应取得的财产。 何宏财律师,现为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曾经办过大量复杂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本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离婚诉讼、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理赔及合同类纠纷案件,秉承佐法明德,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化的利益,欢迎社会朋友咨询法律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法妞问答 何宏财律师在线咨询 进入 专栏 法律语音问答之婚姻家庭作者:律图法律咨询8.9币4人已购查看

免费获取咨询

今日已有1243人获取咨询

免费咨询

热门服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