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审查劳动合同有效

122人浏览 2025-09-15 03: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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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红帽的蝴蝶结
    小红帽的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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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吗? 你好: 1、“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这是“用这个合同证明我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出于你的利益,你应当主张该合同有效。虽然“有很多都是空白没有填”,“但是有签字,盖章”,某几项条款未约定并不必然影响合同本身合法性。 2、“公司没有卖社保”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 3、如你还有其搐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 问题二:当事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所产生的纠纷,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石家庄劳动律师认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当事人应就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进行举证。 问题三:这样的劳动合同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如果你无法证明合同里的内容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企业人员写的,你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因为你也在那里工作并领取工资了。(你说你是只签字,签的是空白合同,这点法院不会采纳的,因为这是基本常识,你签字,就是说明你接受合同内容。你又在该单位工作了,所以无法说明是被强迫。) 至于社保问题,你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法院应要求单位出具社保缴纳的证明,社保应提供,只要没有提供或无法提供,法院就会认定单位没给你缴纳社保,就会埂单位给你补缴并支付罚金。 对于单位人去楼空,那时执行的问题,法庭判你胜诉,对方已无资产可执行,那也没办法了。你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给法庭提供对方/单位的财产信息,如另外的办公地、办公设备、单位车辆、法人信息等,有助于法院执行。 纠正你的一个错误概念,“我现在想通过这两方面证明劳动合同完全无效!这样就容易到公司执行!”如果合同无效,怎么执行呢?执行什么呢?应该通过司法诉讼纠正合同错误内容或合同未履行内容,这是法的概念。 问题四: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但你要拿出证明受胁迫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材料,文字材料,证人证言等。 私自更改合同属于单方行为,当然无效,劳动合同应当至少两份,你手中的那一份呢?如果当初压根就只签了一份,或者公司扣押了你的那一份,只一份合同劳动合同关系依然有效,但公司行为显然违法,你可以就此作为你当初被胁迫的证据之一。 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含有显失公平或者违法违规,亦属无效条款,可以申请该部分内容无效。故你可以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鉴定,是否有私自涂改或者违法之处。 综上,你现在要准备的就是劳动合同,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对方劳动合同私自更改的事实,你还可以带几份同事的合同,同样用于证明你的合同被更改过。再就是你被胁迫的证据,无证据无事实。 --------------------------- 不是鉴定的问题,因为现在两份合同都在他们手中,这是对你最不利的地方,因为你无法举证证明原合同的内容,同时也无法证明合同有违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两份合同后面都有你的签字确认,你现在能做的就两点,一是申请法院判定他们添加的内容无效,因为那不是你所写,如果他们不承认可以申请鉴定,不过这里对你很不利的是,你很难拿出证据予以证明,这是最大的问题;二是针对他们添加的内容,如果该内容显示公平,包括有违法内容,那么可申请该部分条款无效,三是如果该内容有歧义,那么应当作出对制定该内容的一方不利的解释。 --------------- 法律没有绝对的,你所主张的事实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来佐证,同理对方也是,如你所言,你仍然并非是完全没有胜算,你注意看我上面提到的两点,你要做的就是向法官陈述有关该合同的相关问题,而至于法院是否认可,那既看相关证据也看法官本人的判断力,这个没有绝对的。 最好是找你那附近的律所咨询一下,或者申请法律援助,这些都是免费的。 问题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不合法律规定能否认为无效证明? 只要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文书就是无效文书 证明是一种普通文书,所以你的证明是无效证明 问题六:空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被填写充当正式合同怎么证明其无效 签合同要双方当事人都签字,合同才有效,如果有一方没签字或盖章(企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问题七: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就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吗 不可以证明。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八:应聘提供“虚假”证件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法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在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判定劳动合同无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劳动者有提供虚假信息的故意。即劳动者在应聘时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用人单位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包括不履行告知的不作为方式和制造假象的作为方式。在实践中,部分劳动者对其自身情况的陈述,如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材料中所提及的个人情况比较含糊,或者对工作岗位、工作经历等情况囿于个人文化程度、知识水平的局限存在认识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认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的故意。 二是用人单位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均会提出相关的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责任提供材料证明其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提供的证明材料负有审查义务。若用人单位自身不审查或者不全面审查劳动者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使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而劳动者能够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用人单位再以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不应得到支持。 三是劳动者提供的虚假信息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必然的联系。用人单位的知情权是有限的,需了解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应当是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相关,如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在履历中填写入职前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的收入情况,部分劳动者在填写该项内容时,有意将薪资水平提高。当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会以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在新的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经验等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入职前的收入情况并不必然决定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此类虚假陈述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不应得到支持。 问题九:怎么证明公司和自己签的劳动合同违法(违反个人意愿 相信你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具备的,在此情况下要否定合同的合法性,你需要证明在签订合同是你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即受到了欺诈或强迫。这比较困难。公司不给你劳动合同文本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这样公司必定会给的,你至少能拿到复印件。 川了劳动合同,公司也要受到劳动合同的约束的。不交社保,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月色
    月色

    律师在审查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形式:律师会首先检查劳动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劳动合同不是书面形式,律师可能会认为其无效。

    2. 合同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律师会逐条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其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中的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相关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的条款,律师可能会建议对其进行修改或删除。

    3. 当事人的自愿意思表示:律师会核实劳动合同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基于自愿订立的。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强迫、欺诈等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律师可能会认为合同无效。

    4. 当事人的法定资格:律师会确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劳动合同的一方未具备法定资格,律师可能会认为合同无效。

    5. 合同违约约定:律师会检查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制。如果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律师可能会认为其无效。

    律师在审查劳动合同有效性时,会综合考虑合同形式、条款合法性、当事人意愿、法定资格和违约责任等因素,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存在问题,律师可能会建议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重订。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 安分的风暴
    安分的风暴

    律师审查劳动合同的有效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合法性:律师会检查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是否满足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平等、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

    2.条款合理性:律师会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评估其是否合理、公平、平衡。合同中的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

    3.保护劳动者权益:律师会着重关注劳动合同是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方式、薪资调整机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标准等,是否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安全权等基本权益。

    4.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机制:律师会审查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方面的条款,评估其是否合理、可执行。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5.签订过程合规性:律师会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合规。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签订前受到充分的、明确的告知和说明,是否存在强制、欺诈等不正当行为。

    律师审查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和争议。劳动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约束双方当事人行为的作用,并在劳动关系中起到平衡和稳定的作用。

  • 杨帅彬
    杨帅彬

    许多律所的执业律师都会在外面的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但是该身份一般属于兼职性质,即劳动关系和执业隶属还在其登记注册的律所里,仅为顾问企业提供计件或计时式的劳务服务。这既是律师执业的要求,也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如果正式执业的律师,同时又想与非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公司里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其在该公司的劳动权利是否能受到劳动法保护呢?还真看到过这么一起案例,也想探讨一下。某律师在一律所挂证执业期间,又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以正式员工身份开始在这家公司担任“专职法务”。后公司以该律师工作表现不佳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名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单方面与其提前解除合同违法,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申请支付欠发工资及加班费补偿等费用。劳动仲裁机关裁决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驳回该律师其他请求。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两方在诉讼中基于已建立的劳动合同效力,各自有不同认识:公司认为:该律师在律所执业期间,又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违反了《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关于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规定,不能在非律师事务所的其他用人单位执业,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该律师认为:认定劳动关系无效的依据必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律师法》并未限定执业律师与所在律所以外的其他单位(非律所)建立劳动关系;《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法律效力低于《律师法》,不属于行政法规,且亦未规定执业律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产生无效后果。法院观点梳理:针对执业律师能否与所在律所之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关于律师执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法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该律师作为社会专职律师,不符合可以兼职执业的情形,因此不能够与该公司再建立劳动关系。《律师法》第十条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通过梳理归纳案例中各方观点,我们即来一起分析下:注册为执业律师期间其与该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呢?案例中法院认定双方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无效,其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即: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以及《律师法》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规定。其实,根据《律师法》和《劳动法》,律师只能在其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不能同时再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签订在后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且律师行业机构会对这种违反律师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该律师在其律所究竟认定为专职还是兼职呢?如系兼职自然不属于《律师法》中关于兼职律师的法定情形,那么其在律所的兼职劳动法律关系自然无效。如果推定为专职的话,那么时间在先的与律所劳动关系有效,是否必然导致时间在后的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无效呢?《劳动法》中并未规定: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中其实对执业律师是否可以在非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单位兼职或者全职工作,并未阐明,或者说法律依据和论证并不充分。法官的逻辑中,用不能同时在两个律所执业的规定推理出律师不能在企业同时专职担任法务的属于一种类推。如果该律师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没有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且公司章程及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禁止其在律所拥有律师的执业资格,那么劳动关系应该合法有效。试想,如果该律师不是以法务身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其他岗位专职或兼职工作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比如该律师能否同时在培训直播平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担任讲师和主播等工作呢?

  • 注孤生气质少女
    注孤生气质少女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工作的,工作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广大劳动者的基本利益的一个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在现在的生活当中也是有很多的,那么劳动合同纠纷案律师处理方式都有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工作的,工作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广大劳动者的基本利益的一个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在现在的生活当中也是有很多的,那么劳动合同纠纷案律师处理方式都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第24条、第26-28条、第32条、第79条、第82条、第83条、第9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15条、第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68一72条,及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经济补偿金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第85条、第87条,《违反和的经济补偿办法)。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

    三、劳动合同纠纷管辖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劳动合同纠纷需要提供的证件

    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涉及企业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追索劳动报酬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五、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的承担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律师劳动合同纠纷案处理方式都有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当中是由四种处理方式的,一般情况下肯定都会是先去进行调解的,调解成功的话肯定会剩下不少的麻烦。对于不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是可以进行上诉打官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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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法律顾问,简单说就是律师依法接受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法律顾问的工作因顾问单位规模、需求及领导层次的重视程度的不同,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大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和管理决策,小到公司文档管理,都是需要法律顾问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帮助预防、控制和避免公司的风险,是企业真正的保驾护航者。具体到以下内容中的数项或全部: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及需要,为企业员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素质;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个良好的企业法律顾问至少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1、熟悉与该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政策。如《合同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最起码有所了解,对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一定要达到熟悉的程度,因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都会向法律顾问咨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法律顾问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回答,不可能等你慢慢地查找法律,法规之后再来回答咨询,所以对法律法规就要达到一个比较熟悉的程度。 2、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字功底。在现代大型企业中,日常可能使用到的合同有《买卖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资产收购》《股权转让》《劳动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在起草各类合同和协议书的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模棱两可,更不能出现文字解释的异议,因此要求企业法律顾问要有较厚的文字功底。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过程中,与从事诉讼工作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诉讼案件可以单打独斗,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行,你必须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决策层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和沟通,让你的思路与决策层的意见统一,便于你工作的开展。 4、具有敏捷的思维和应变能力。 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事情,企业出事了,当然要找法律顾问,那么作为法律顾问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一定要泰然处之。快速调动你的思维,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处理突发事件的最佳方案。 5、必须对所任职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最好能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如果你只能对企业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而对企业的经营运作一窍不通,那么你最多是一个及格的法律顾问,不是一个优秀的法律顾问 明确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要求远远不够,成就一名优秀的法律顾问,还要做好关键的几个步骤,才能尽善尽美。 一、律师在做法律顾问之前的工作 在成为一个企业的法律顾问之前,律师直接面对的.问题是与顾问单位的接洽。一方面律师需要了解顾问单位法律需求的范围、工作难易程度及是否要求律师座班等实际情况,来决定律师的服务费用和人员的配备,另一方面顾问单位需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定《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这可以说是第一步,看似简单的第一步,其中蕴含了许多谈判的技巧、律所的成本和服务的内容。这样的顾问单位的签订多是律师个人与顾问单位接洽,顾问费用比较固定且费用较小的合作方式。实践中根据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规模和服务内容的复杂程度,律师做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大型基础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的顾问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而这种服务的律师顾问费用不是在事先商定,而是要全衡服务的内容及律师的服务态度及水平、社会效应等综合因素,在事中或事后来确定。这种情形下的法律顾问,多以团队合作为主,承办律师对接顾问单位的方式来完成,承办律师在此的作用就非常的关键了,前期工作的任务相对重要,一方面针对提供顾问服务的目标公司的现状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份《目标公司分析报告》,让律师事务所决策者了解目标公司的现有情况,也是对你服务态度及工作内容的一个量化考核,与此一定要有一份对目标公司的工作策划,律师在这里能为目标公司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目标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实施细则》。在这个《细则》中不仅包括律师的具体工作内容如《法律顾问文书管理实施细则》、《律师参与谈判事宜法律服务实施细则》、《律师审查文件实施细则》、《律师参与公司项目会议实施细则》、《律师股东大会见证实施细则》等,还要与目标公司各部门的衔接和具体的文书要求,让目标公司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有个明确的认识,这两份书面的材料的重要性淋漓尽致地体现在项目的律师服务费用上。律所主任要根据承办律师反映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和顾问单位谈判,而顾问单位则依据律师提供的《工作实施细则》来考虑律师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律师的工作量大小。一个专项每年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的律师费,很大成色取决承办律师的这两份材料。正所谓,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二、律师在做法律顾问时的具体工作 这个阶段是法律顾问实施细则落地阶段,第一步的《法律顾问工作实施细则》中已经有了工作的安排,接下来在这个阶段就需要具体的落实细节,作为一名企业法律顾问要注意以下事项: 对于刚接手的企业,如果该企业原来不够规范的,一定要及时地进行整理,为该企业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种风险管理的防范制度等,在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时,时刻把企业的利益作为第一个考虑的因素,要把企业的命运看似自己的命运,与企业共存亡。 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工作记录。 完善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整理和归档,对具体的工作进行量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便于管理、整理以及固定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律师从事非诉法律业务,常用的文书类型一般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文书内容: 1、《合同或文件会签单》主要是对律师工作的程序上的一个要求,只有在顾问单位相关的人员履行了一来的会签程序后,律师方能进行的一个会签过程。 2、《送审合同登记表》主要是针对工顾部单位中所发生的所有各类合同报送法律顾问审查时的记录,是对律师工作的数量确定,也是对合同内容的一个简要概括; 3、《合同审查表》是法律顾问对送审的重大合同内容的详细审查过程的记录,包括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法律风险及律师建议; 4、《法律咨询登记表》是法律顾问对于顾问单位的口头或电话咨询事项所填写的记录,包括咨询人员,咨询内容、律师的意见等内容; 5、《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是律师工作的主要记录 6、《律师工作备忘记》是顾问律师每天工作的一个简要记录,可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时间内应提交给顾问单位或律师事务所备查,体现律师每天需要处理的事项、已处理的事项、未处理的事项及备注。 7、《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性法律服务文书; 8、《会议纪要》是顾问律师参与顾问单位召开的会议或者顾问律师与顾问单位就特定法律服务事项会谈时,制作的记录性法律服务文书,会议纪要按照固定格式制作和管理; 9、《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是顾问律师按照《法律顾问参与谈判事宜法律服务细则》,在提供谈判、磋商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对谈判法律服务事项进行记录的法律服务文书,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则进行管理、归档; 10、《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根据需要分为月份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两种形式,是顾问律师就其工作向顾问单位所作的汇报性文书。 11、《律师谏言》即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它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12、《律师工作简报》即按照《律师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13、《情况说明》即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14、《法律信息》是律师提供给公司,对公司有影响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信息。 15、《请示》是律师在从事某项须经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务之前,向公司提出的书面请示性法律服务文书,在请示中应当就从事活动的必要性、具体情况等予以说明。 16、《工作日志》是律师服务事项的简单记录,按照日期记录。 三、律师个性化服务的重要性 律师在顾问单位的法律服务是多种多样,虽然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仍是其主要内容,但还要根据需要及能力为当事人提供许多个性服务,所谓的个性化服务直白地说就是提供与别人不一样的服务。以此证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感,为今后的继续合作创造条件。在这里,仅以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的谈一下个性服务的重要性。 1、工程实施中的合同管理蕴涵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对之前帮助当事人所达成的合约的一种检验;另一方面则是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作好准备。这一阶段的工作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律师对每种合同的审慎程度就至关重要,对待合同的态度也是一种个性化服务的体现。 建设工程是从第一个合同开始,通过一系列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取得预期结果的过程。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合同的管理就要有计划性,并且要和工程的进度计划内相吻合,作为专业的律师,只有在工程进行之前,为顾问单位提供一份整个工程合同的计划安排表,包括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的监督等事项的安排,顾问单位才会对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加以认可。这份计划表就是个性服务的表现。 2、一项完整的工程因为工程建设过于专业,很多事项不是一个总承包合同和主体承包合同就能完全涵盖的。律师在此阶段个性服务的尤显突出。不仅要协同总承包商出台施工组织方案,对其他分包工程的进场实施进行安排和监督,要编制组织方案,并明确工序,施工安排、冲突时的协调解决,质量责任的限定等。还要对分包中一系列的协调组织工作一一作出安排规定。 3、律师要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不可避免性。《建设施工合同》是一个总承包合同,一个总承包合同可能会有如下组成部分: (1)总承包协议书 (2)机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 (3)帷幕墙工程分包合同 (4)综合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5)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6)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7)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8)弱电系统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9)综合布线工程分包合同 (10)重要材料的采购合同 (11)外环境施工合同 4、个性化服务也常表现在对顾问单位管理上的一些参与。如常见的各种内容《管理制度》的制定,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律师的能得到顾问单位的信任。 四、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关注对律所的宣传 “酒香也怕巷子深”律师所参与的专项服务在当地是极有影响的项目,律师在完成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与顾问单位协办,作好双向的宣传工作,让律师的工作货真价实,形成品牌效应,实现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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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 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关注法律相关的事情,因为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是一个约束,而且还可以保护我们,法律的知识有很多方面的,比如说打官司的,那么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   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1 一、律师委托合同怎么签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其他人么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 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如何起草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应写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二)合同签订地点和时间; (三)委托的具体事务; (四)受托人处理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五)委托期限; (六)是否允许受托人将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七)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八)委托转交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报酬及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的形式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好用书面形式。   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2 1、委托律师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请了律师要怎样签合同: 如果是雇佣律师,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做法务,是可以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的,但此时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在签合同时主要审查对方有无律师执业证,是否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你签订合同。约定律师费支付方式、数额、时间、代理事项、代理权限。 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向有关机关查询、收集证据的费用不包含在律师代理费中。差旅费、交通费、必要的文印费、通讯费等实际办案支出类费用一般不包含在律师代理费中,需要另行支付。当然也可以约定代理费中含上述实际办案支出。   请律师打官司合同怎么签3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要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委托律师签订合同与参与诉讼有哪些相关手续 1、签订委托合同、出具委托书 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双方认为符合条件。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双方可办理正式委托手续。委托人委托时可以指名,请求律师事务所指派特定的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确定聘请律师了,应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出具《委托书》,同时交纳法律服务费和相关费用。 2、配合律师参与诉讼 要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不要作任何隐瞒,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对律师不要有任何顾虑。 尽可能的向律师提供更多的证据和证据线索,以便律师取证和准备应诉。 开庭时您当然可以参加庭审,如果觉得不方便或没有时间,完全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亲自参加庭审的,请一定要听从律师指挥,要知道法庭上不适当的一句话甚至可能导致败诉,在法庭上如何陈述, 即便是有一定经验的律师也会反复斟酌,何况您还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生活中滔滔不绝的口才不能适用于法庭。即便最沉默寡言的律师,也比巧舌如簧的非法律专业人士要强很多,切忌不能自作聪明,不然后果自负。 3、理性对待判决 诉讼案件的进展和所耗时间,由法官的工作量和办事效率决定,律师无法控制案件的近程,您应该耐心的等待判决,法官会在法律允许的最长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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