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律师怎样收费

210人浏览 2025-09-14 16:10:28

6个回答

  • 孟庆磊-
    孟庆磊-
    最佳回答

    根据中国的《律师收费办法》,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收费是由双方当事人和律师自主协商确定的,但也要遵守律师收费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律师收费的一般规定:1. 自主协商:律师收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律师和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争议金额以及律师的经验和知识等因素自主协商收费方式和标准。2. 订立合同:律师与当事人在开始代理工作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费用核算等内容,并及时提供费用明细给当事人。3. 收费方式:律师收费可以采取固定费用、按小时费用、按件计酬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律师的工作量以及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确定。4. 收费标准:律师的收费标准应合理、公正。一般情况下,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以案件的争议金额为基础,也可以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难度等因素进行调整。5. 补偿费用: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些必要的费用,例如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当事人需要对这些费用进行补偿,但律师不能以此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律师收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律师和当事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应当遵循职业道德,确保收费合理、透明,并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服务。

  • 文丁宝刀
    文丁宝刀

    法律主观:打官司有很多需要注意点,比较怎么打好官司,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大权益。当然在打官司之前,最需要注意就是诉讼的时效,因为在很多时候,尤其是民事纠纷之类案件,过了诉讼时间,想要维护好权益就比较麻烦。一、民事诉讼法关于时效的法律规定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条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第五条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二、民事诉讼法关于时效过期处理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立案庭在受理时会进行程序性审查,有的还会进行基本的实体审查,所以诉讼时效的问题会被立案庭的法官所提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案件进入审判庭以后,法院也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发现没有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的,会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法院不会对这个纠纷再次处理,也不可能申请强制执行。三、民事诉讼法关于时效效力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法律客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Roger黑夜
    Roger黑夜

    可以直接去法院,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2、庭前准备。3、开庭审理。4、上诉。5、申请再审和申诉。6、申请执行。法律分析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四、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五、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台风预警
    台风预警

    3万元欠款私下无法协商解决启动诉讼程序需要聘请律师的,一审阶段是按争议标的的7%但不少于5000元。起诉时要确定了管辖的法院,并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法院接到诉状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立案。同时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一、3万元欠款请律师要多少钱?追讨欠款属于民商服务:(1) 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2) 二审阶段1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 再审(申诉)阶段1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二、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案件受理费。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是有司法成本的,起诉立案时需先向法院预交诉讼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减免,目前缴费方式也十分便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或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立案成功后,法院会一并出具《诉讼费缴费单》,务必在七日内按照指示缴纳诉讼费,否则案件按照撤诉处理。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诉状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立案,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能最大化,最好是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除了给律师一定数额的律师费外,还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 凤凰聂秋
    凤凰聂秋

    法律主观:(一))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1、和债务人协商处理。,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欠钱不还的律师费是要委托人自行承担。,(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如今有了诉讼纠纷,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人也越来越多,毕竟法律的专业性很强,法律规定纷繁复杂,普通老百姓不了解诉讼程序、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自己亲自进行诉讼面临很大困难,只有专业律师才能做到驾轻就熟。然而一旦请了律师,各种花销之外又多了一笔律师费,哪怕自己胜诉,律师费往往还得自己承担。,况且,现在律师收费也比较高,许多经济并不宽裕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我们经常遇到有关律师代理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咨询,在许多时候我们都是否定的回答。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请求,除非一些特殊案件或者当事人事先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约定。,法院不支持该项请求的主要理由是,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诉讼活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违约或侵权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凡事总有例外,国家司法机关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等规定,规定在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律客观:一、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起诉权,也就是说,不管别人借你多少钱(哪怕是一毛钱)不还,原则上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你满足起诉条件,你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借钱不还的诉讼。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如果借钱不还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直接对你的权利或者义务产生实质的影响,那么你就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你到法院起诉的时候你要明确,你要告的人是谁。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也就谁说,你去法院起诉时,要告知法院你为什么要起诉、产生纠纷的过程是怎样的、你的诉求是什么。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你起诉的案件必须属于民事法律纠纷,不能是刑事案件;你们的民事纠纷是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的,如果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他们会告诉你应当去哪个法院起诉的。5.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上有约定还钱时间,那么你应当在还钱时间到达之后3年内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钱,超过3年你没有向债权人要求还钱的,你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借条上没有还款时间,你则可以随时起诉要求还钱,因为你的要求并没有经过了诉讼时效。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借钱不还的约束作用不强,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形,穷尽了道德的救济依然无法收回借款,我们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合法的财产权了。借钱不还起诉是没有数额限定的,只要起诉时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我们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借钱不还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可以省时省力更省心。

  • 明明
    明明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民事纠纷,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这样的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吗,案件的上诉费用和律师费应该谁承担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事案件上诉费用和律师费用谁承担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民事案件上诉费用和律师费用谁承担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法院不会判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 在中国不是强制的律师代理,就是说国家认为可以不请律师,所以说这个律师费就不是必须得开支,所以法院不支持。除非是侵犯著作权之类的案件等特殊的案件一般是不会支持律师费的;目前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第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关于诉讼费问题,有以下几点尚需说明: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总之,应对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事务的处理也是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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