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概念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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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测量标志,是指:(一)建设在地上、地下或者建筑物上的各种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的木质觇标、钢质觇标和标石标志,全球卫星定位控制点,以及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和形变测量的固定标志和海底大地点设施等永久性测量标志;(二)测量中正在使用的临时性测量标志。所谓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国家和军队在全国各地进行测量过程中所设置的永久性标志。包括各种等级的天文点、重力点、水准点、三角点、导线点、海控点、炮控点等,有木质的、钢质的、铜质的、石质的等。也包括地形测图的固定标志。近年来设立的人造卫星观测点,也属于永久性测量标志。本罪的破坏对象只限于永久性测量标志,这就与一般的毁坏公私财物罪有明显的不同,也同破坏一般的临时性的测量标志的行为有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所破坏的是为开挖河道、修建道路而临时埋设的测量标志,就不能构成本罪。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号)

    1、采取盗取、拆毁、损坏、改变、移动、掩埋等手段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使其失去原有作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或者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严重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在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分别依照杀人、伤害、强奸、拐卖等案件一并立案侦查。违法所得外币的,应当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单独或者合计计算违法所得数额。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立案标准

    1.采取盗取、拆毁、损坏、改变、移动、掩埋等手段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使其失去原有作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或者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严重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三条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刑事规章]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号)

    一、立案标准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

    1.采取盗取、拆毁、损坏、改变、移动、掩埋等手段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使其失去原有作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或者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严重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法律意见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自首】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积极配合】应当配合相关机关,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且不袒护他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四)【诉讼权利】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规而造成更坏的后果。

    (三)【取保候审】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庭审阶段

    (一) 【回避】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 【诉讼权利/人格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质证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四) 【质证环节】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 【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六) 【遵守庭审规则】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

    成都律师网提醒:

    【律师介入】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经济状况不允许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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