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58人浏览 2025-09-14 18:24:23

6个回答

  • 走失的鹿
    走失的鹿
    最佳回答

    劳动仲裁并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仲裁,但是劳动仲裁案件涉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仲裁调解法等各项法律规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以争取获得最大利益。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先予执行:追索劳务报酬是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但执行不是仲裁委执行,而是由移送法院执行;

    2、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是个倾斜保护,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小额纠纷,劳动者不起诉,那么这个裁决就生效了,单位就应该执行。对于小额纠纷,一裁终局是只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并不是对劳动者一裁终局。

    拓展资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

    (一)金额;

    (二)个人劳动法知识储备情况;

    (三)复杂程度;

    (四)证据情况。

    结论(供参考):

    如果金额大于1万+个人劳动法知识储备不足+证据不足,那就请律师吧;

    如果金额大于1万+个人劳动法知识储备不错+证据充分,想请就请;

    如果金额小于1万+个人劳动法知识储备不足+证据不足,就不值当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欲登高
    我欲登高

    劳动纠纷起诉是否需要请律师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法律知识和经验: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复杂的劳动法规定和程序。如果您不熟悉相关法律,可能无法有效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款来支持您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雇佣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专家会非常有帮助。

    2. 可获得的赔偿和权益:劳动纠纷可能涉及到赔偿金、终止合同、补偿金、工资等权益。雇佣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权益。

    3. 法律程序和文件的准备:起诉劳动纠纷需要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据,并按照法庭程序进行申诉。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和提交这些文件,并确保您的案件符合法律要求。

    4. 法律代表和谈判能力:律师作为法律代表可以代表您参与与对方的谈判和调解,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他们具备谈判技巧和经验,可以在处理纠纷时提供专业建议。

    5. 法庭程序和辩护:如若劳动纠纷无法通过谈判解决,您可能需要进行庭审。在法庭上,律师可以代表您辩护,并向法官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支持。他们了解法庭程序,并能在庭审过程中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建议。

    雇佣专业律师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自行处理劳动纠纷。在面临较为复杂或重大的劳动纠纷时,寻求法律援助通常是最明智的选择,可以保障自身权益并提高胜诉的概率。是否请律师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美好的一天
    美好的一天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者进行举证。申请劳动仲裁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经仲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生活困难无力支付仲裁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减免或缓交。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完美女神
    完美女神

    是否需要请律师代理,应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根据规定,律师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应该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前提。对于因劳动纠纷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而由自己直接参与劳动仲裁活动。

    法律分析

    是否需要请律师,应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在法律上并无限制性的规定。而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经验的,建议尽量委托律师代理参与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师的代理,当事人可以更好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喂,你好
    喂,你好

    法律分析:可以请律师,本人自愿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图南
    图南

    申请劳动仲裁不算打官司,如果自己懂这方面的知识可以不用请律师。劳动仲裁是确认劳动关系等涉及劳动合同的行政前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三十五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七条 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 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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