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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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8: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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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但是你出钱买的,如果证据充足,能够证明是你买的,打官司就能够要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别人买房是有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如果可以证明您是将钱借给他人买房,可以要回。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要求保护权。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也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房产证上写的是房产的所有权人的名字。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会写明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姓名。所有权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多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组织。在购买房屋时,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应当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房产证上会明确写明每个共有人的姓名和所占份额。在房屋转让或继承过程中,所有权人的名字也可能会发生变更,这时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来更新房产证上的信息。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它反映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房产证上会写上房产的实际所有人或者产权人的名字。常见的房产证上会标注房产的所有者姓名,通常是家庭中的一个或多个人的名字。这些人可以是房屋的购买者、所有者、或者法律上的产权人。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会写上双方的名字,表示共同所有权。若是单身或离婚人士购买的房产,只会写上该人的姓名。
有时候房产证上也会标明共有人或者权益人的信息。共有人表示有多个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而权益人通常是指除了实际的产权人之外,存在其他权益关系的人,如抵押权人或租赁权人等。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合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因此确保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实际情况一致非常重要。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修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法律建议。
我就这样子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开发商建设完工,楼房竣工验收后,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被核准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办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所以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具体看地方性政策。律师提示: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三、多久才能办理产权证明?首先看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约定期限;如没有约定,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律师提示: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加以约定,明确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一般可按总房款的日违约金来计算。△ 图片来源于网络四、行政机关原因可否免责?根据司法解释,不能归因于“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则开发商可不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例如由于政府政策调整等抽象行政行为引发的开发商逾期办证,如果经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在逾期原因中没有过错的,开发商可免责。但也有开发商会将逾期原因的矛头指向政府的行政效率,认为政府部门拖延办理才是导致逾期办证的重要原因,但这与政策调整导致逾期办证的情形不同,开发商以此理由进行抗辩时,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何惧房子写谁的名”?从你婆婆的做法和你的纠结来看,你们两个人存在着同一个问题——不自信。你婆婆对你的不自信,以及你对婚姻的不自信。“多事”的婆婆,有一颗并不多事的心
你和老公准备买房子,婆婆要求写她的名字,只从表面来看,你婆婆的做法的确是多此一举了,晚辈自己的事,老年人何必跟着“瞎操心”呢?
房子不是她住,无论写谁的名,房子都是你们家的,正所谓“有肉烂在锅里”,只要锅不被端走、只要房产证在你们家人手里,这就足够了,毕竟房子是儿子住,即便写她的名字,她也不会带着房子进入另一个世界的,老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婆婆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担心,担心你们的婚姻无法长久,因为果真如此的话,她还不至于鸡飞蛋打两财两空的。而婆婆出现的这种担心,究竟是你做得不够好,还是她“事多”呢?
当然了,从整个大的局面来看,从如今婚姻破裂的比例来看,婆婆的这种担心似乎是一种“本能”,也许在你还没有进入她们家门的时候,婆婆就已经有了自己的规划。不管怎么说吧,婆婆的这种担心并无道理,看似“多事”,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心理”罢了,是可以理解的。你和老公准备买房,银子是谁掏的呢?
其实,笔者一直都在思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儿子和儿媳凭着自己的本事,赚到了足够的银子,然后两人准备买房子,婆婆却走过了说:你们房子的房产证应该写我的名字,这种可能会有多大?个人觉得,婆婆之所以看似无理取闹似的要求写她的名字,很有可能是因为买房子的银子是她拿的,所以她才会这样“硬气”,才会提出这样看似不合常理的要求来。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你用了婆婆的银子买房子,写婆婆的名字又有何不妥呢?应该说很正常啊,你不但不应该感到纠结,还应该抱有感恩之心才对,作为已经结了婚的成年人,自己住的房子还需要其他人来给买,这本身就有些说不过去的。婆婆想写她的名,你却很纠结,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其实很简单,放平心态,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婆婆百年之后,这个房子都是你们的,你又何必去纠结呢,这岂不是在自寻烦恼吗?有了新房这是值得庆祝的事,无论银子是谁掏的、无论名字写的谁,房子终归是你和老公居住,这就足够了。如果你与老公买房是凭着自己的实力,是不需要婆婆的资助的,而且你又不准备写婆婆的名字,那就更简单了,你和老公直接把房子买好、装修好,之后再让婆婆知道这件事、再请婆婆去居住,她还会有其他说辞吗?除了高兴外,她应该找不出任何不悦的理由了。
归根结底需要你做一点,就是你扪心自问一下,你对婚姻充满自信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完全不用在乎这件事,退一万步讲,婆婆年岁大了,正常来说,她余生的路是没有你们的婚姻更长的,你又何必担心呢?正像人说的那样:生活本就是一团乱麻,尤其是老人与晚辈之间又存在着天然的鸿沟,婆媳之间出现纠纷和不悦是很正常的事,当问题出现时,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能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去理解和对待,这样就会减少很多家庭矛盾,同时让家庭变得更温馨、充满更多的欢乐。
当然是归证件上面持有人的名字 ,如果说房子是你自己出钱的,要有证据证明 ,这个证件上的名字还是可以更改的,也就是说这个产权可以改到你的名下 ,但如果你没有证据,那么证件显示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哪怕你有人证 或者是你去提款的视频 也或者是银行的打印凭条,这些应该都可以作为物证 ,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所以希望你试一下 。你成功 !
假如夫妻双方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注资购买了有关房地产,那样不管合同书及房产证最后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这一房地产全是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换句话说每一个人有着50%的利益。就算每一个钱全是一方赚的,也并不会危害实际的资产隶属。而假如该房子要在婚前选购的,那样所有权就将会只归属于注资一方了,但这里边还涉及到一个按揭贷款还贷的难题,例如结婚前一方出了首付,结婚后在开展住房贷款的还贷,那样还贷一部分的资产一样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旦离异也是要开展切分的。题型中所作,夫妇买房合同签谁的名,之后房地产就属于谁。可是并没有说夫妇在什么时候所选购的房子。假如是在结婚前选购的,一般来说理应归属于结婚前的财产,可是假如签了彼此的姓名,则归属于彼此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是夫妻双方结婚后买的,在没特殊情况下,就算备案在一方户下也评定为彼此的夫妻共同财产,可是假如存有下列情况能够确认为一方个人所有的。第一种状况,便是夫妻双方确立承诺,该房地产为一方的财产与另一方不相干。第二种状况,便是该房地产是夫妻双方一方的家长在结婚后全额的选购的,同时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这样的事情下则算作该爸爸妈妈对自身儿女一方的赠予,还可以评定为夫妻一方的资产。第三种状况,便是夫妻双方虽然是在结婚后所选购的房地产,可是其所使用的买房资产为一方的结婚前储蓄存款,如果这一方有直接证据证实购房款是通过一方婚前存款付款,那样所买房子还可以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在日常生活之中,有关夫妻房产的切分是通过多种多样概率的,差异的情况下所评定房屋产权的所属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提议被告方如果遇见该类纠纷案件,还是要对于自己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找律师咨询。自然,婚后提议在买房合同签定时,签定夫妻两方的名字,如果只签署一方的名字,假如未来房屋产权证出来,备案的一方身背另一方将房子出售或是质押出来,对另一方而言是很不好的。